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做好大丰区2023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3〕57号盐农财〔2023〕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大丰区2023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镇(区、街道)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抓紧组织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大丰区2023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