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指导下属单位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2、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负责机关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督促下属单位做好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
3、负责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4、负责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有关文稿起草、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
6、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2)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科
1、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
2、统筹区有关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3、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4、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区安委办巡查督查科
1、督促指导镇(区园、街道)党委政府、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
2、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统筹做好国家、省和市级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
3、承担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科)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
2、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3、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5、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6、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6)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1、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
2、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3、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4、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5、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组织协调工作;
6、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
7、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9、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10、承担中央、省市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
11、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7)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2、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8)安全生产基础科
1、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2、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
3、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9)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0)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
2、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限时办结;
4、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
5、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11)科技教育科
1、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指导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工作;
2、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5、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组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7、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统计分析工作;
8、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9、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指导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3606226 传真:0515--83928226
作息时间:8:30--12:00,14:30--18:00
负责人:葛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