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林场党委,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党(总)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根本任务,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保障质效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三)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党委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坚持守正创新、正本清源。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
(五)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斗争本领,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做到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三、主要任务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
3.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其宣传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4.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5.局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抄送上级党委宣传部。
6.全面落实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四项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每年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7.加强常态化风险排查,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动态监测、精准研判、及早预警、妥善处置。
(三)加强各领域统筹协调
8.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明确相应机构,负责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9.在日常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0.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中的党的建设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全面评价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11.宣传部门切实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接受1次区委宣传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的专项督查。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2.发挥区委网信办牵头作用,在区委统一领导、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具体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推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及时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13.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做到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通过新闻媒体或者党内通报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搞“爱惜羽毛”,不当“开明绅士”,不做“好好先生”。
14.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以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积极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15.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的联系,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16.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
(七)建强配齐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
17.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每年12月10日前向区委专题汇报一次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抄送区委宣传部。
(二)健全工作考核。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评议。同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