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22-1344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9-27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盐城市大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发文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市清单》),并明确要求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810日,各部门梳理形成《盐城市大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共从《市清单》418项中认领275项。与《市清单》不同之处有三个方面:一是部分事项未认领。《市清单》中共有143个事项未认领。其中由市级部门审批,且没有委托地方实施、地方受理、地方初审等情形的市级事项140项;因地理区位和自然禀赋等因素未涉及在我区实施的事项2项,分别是:“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的批准”根据市级主管部门规定大丰区无审批权限的事项1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二是承接部分市级下放、委托事项。根据市清单公布情况通过市级下放或委托的形式,区级共承接7个市级审批权限事项(其中下放1项、受委托6项),在此次区级清单中编列。三是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审批机关按实际情况编列。由于我区2015年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事项与市级不完全一致,在区清单中,区级主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区级实施机关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审批部门编列。926日,区政府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通知》总体考虑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严格落实《市清单》任务,科学编制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促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从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等3个方面对清单的执行、实施和监管做了规范。附件为《盐城市大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包含275个行政许可事项。

 

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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