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推进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全力打造“生态白驹”,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驹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体系设置原则和方法
镇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具体负责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环境保护分管副镇长兼任。
各专业委员会在镇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相关负责同志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相关成员名单由各专业委员会报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今后,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调整或人员变化,其工作职责同步跟进到位。
二、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镇环境保护工作。
2.研究制定全镇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重要计划和推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协调解决全镇重要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境应急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处置重大环境突发事件。
4.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5.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区环保局部署,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相关村(居)、部门(单位)、企业。
6.组织、协调、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
7.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全镇生态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完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志建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万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沈 辉 副镇长
宗圣勇 副镇长
周 中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周生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总工会主席
三、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
(一)第一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负责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常务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2.组成人员:
主 任:沈 辉
副主任:唐洪祥、吕 阳
(二)第二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扬尘治理、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船舶污染防治、汽修行业污染整治、货场码头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燃气管网建设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组成人员:
主 任:宗圣勇
副主任:冯海云、卞旭辉、陈竹传
(三)第三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监管、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组成人员:
主 任:周 中
副主任:顾俊岭、宋 蔚、陈志华、潘苏铭、吴 群
(四)第四专业委员会
1.工作职责: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推进河长制、实施绿化造林、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黑臭水体、防治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双禁”、维护环境信访稳定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2.组成人员:
主 任:周生涛
副主任:印 亮、陈林传、程旭权、朱宏付、王德权、陈 洪、王立民、陈存付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