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江苏省气象局批复的《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及大丰区编委《关于同意区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更名等事项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经局决策小组研究决定,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内设机构及直属业务单位职责调整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
1、负责目标管理、信息宣传、信息公开、文秘、统计、档案、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后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经费预算执行,银行账户、票据使用管理等;
3、负责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4、负责气象科普宣传管理工作;
5、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廉政监督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防灾减灾科
1、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2、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气象为农服务的建设及管理;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
6、承担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和气象行政许可工作;
7、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
8、承担防雷安全检查、氢气球施放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工作;
9、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和气象科技服务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台(气象台、地面观测站)
1、承担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2、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3、承担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4、承担网络、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等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
5、承担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开发、气象科普宣传、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讲座培训等相关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分析、评估和研究;开展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6、承担气象为农服务的气象信息服务及台账工作;
7、承担气象影视制作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站日常维护;
8、承担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
9、负责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10、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11、负责气象设施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盐城市大丰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1、承担国家、省、市、区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2、承担气象灾害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推广工作;
4、承担气象行政许可等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5、受委托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检查、防雷社会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6、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盐城市大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1、承担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和管理任务;
2、承接国家和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交办的任务;
3、为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综合发布渠道,研究制定预警发布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
盐城市大丰区气象局办公室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4号
邮政编码:224100
电话:0515-83929526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