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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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学级板材二期项目 |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兴园路东、开源路北 |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3700万元,年产30000吨光学级板材 | 我局于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在大丰政府网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赵玖)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水洗、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热熔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油污净化器+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切边裁断、裁切、抛光、破碎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米高2#、3#、4#排气筒达标排放。在项目板材车间周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粉碎车间、裁切、抛光车间周围分别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