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工作机构
政策法规科负责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工作人员
法制审核工作具体由吴秀芹、吴俣成、练囿池同志负责。
三、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承担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四)负责法治建设工作。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