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园区,委属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更好地促进双拥工作开展,强化双拥工作领导。经研究,成立港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同城 区委常委,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吴光辉 港区党工委副书记
施晓钟 管委会副主任
陈玉凡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单激文 区境外招商二局局长
夏 伟 港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慧露 大丰港物流中心管理办主任
顾洪林 港区特钢新材料管理办主任
刘 飞 党政办主任
郑桂文 财税审计局局长
包卫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杨建生 基础设施建设局局长
宋森权 城市管理局局长
朱松涛 总工会副主席
陈亚新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刘桂玉 军人退役站站长
赵军辉 大丰港海防派出所所长
卢 波 王港海防派出所所长
胡 楠 竹港闸海防派出所所长
李增磊 四卯酉海防派出所所长
李龙刚 南新村党总支书记
许旭峰 王港居委会党总支书记
骆伯松 海湾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包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亚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港区社会事业局。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以稳定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的,积极做好新时期的双拥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港区双拥优抚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解决双拥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适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具体布置工作;组织指导各园区、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开展双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种资料和台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将双拥工作纳入各园区、盐城港相关公司各村(社区)委会民生项目建设考核范围,做好双拥模范单位及个人的考评、表彰工作。
2.社会事业局职责。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宣传;对优抚对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研究军人抚恤优待的相关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对接做好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和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抓好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指导各园区、村(社区)优抚服务网络开展工作;推进社区拥军和民间组织拥军工作;按照政策落实做好优抚对象经费的发放,探索建立六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区域保障制度。协助边防驻军单位加强同港区管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协调军地单位抓好全民国防教育,配合地方搞好学生和职工军训,并建立一处制度完善、功能齐全的国防教育基地;协调驻军积极支援驻地经济建设,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支援社会公益事业;制定好抢险救灾预案;协调地方为驻港海防部队建设服务,配合政府做好优抚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开展国防法规的宣传,做好新兵征集工作。
3.党政办公室、财税分局职责。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港区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将双拥优抚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港区财政预算,年度财政预算经费满足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
4.司法分局、海防派出所工作职责。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关心支持边防驻军单位法制建设;积极参与法律拥军工作;协同做好优抚安置、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配套文件的审查、把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工作时,注重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军警民治安联防,优化社会环境。
5.总工会职责。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动员、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好本系统的双拥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在各自条线工作过程中协助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