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计划》,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程序,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具有积极作用。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三、名词解释
重大行政决策:指决策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事项依法作出的决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四、重要举措
列入《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的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各决策机关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