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332G/2022-13760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12-01
文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公开征集《关于在大丰城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要求,我区拟组织对关于在大丰城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盐政规发〔2021〕10号)开展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fsdqb@163.com,电话:0515- 83513320。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

三、请在反馈意见中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关于在大丰城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理的通告(盐政规发〔202110号)

链接:http://www.yancheng.gov.cn/art/2021/11/12/art_32202_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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