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有关补贴机具供货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保障我区完成盐城市2022年下达的2.3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具省级专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承担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的镇(街道、区)。
二、补贴机具。经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播种机、专用植保机、专用收获机,不包括改装、兼用机具。
三、补贴对象。大丰区域范围内从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复合种植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在机具保障任务计划上限内实行专项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省厅文件执行。
五、补贴资金。复合种植专用机具省级专项补贴专款专用。
六、补贴流程。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单独操作。
1、购置机具。补助对象在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专用机具产品名单中购置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2、申请补贴。补助对象凭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开票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账号,如实填写《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审批表》(附件1),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提交:
(1)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
贴审批表。
(2)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购机发票原件。
(4)补贴对象账号:账号名称要与购机者名称一致。
3、镇级审核。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配套农机装备保障工作的通知》下达和分解落实的复合种植机具保障任务计划内,围绕完成复合种植推广任务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并填写《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公示表》(附件2),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购置需求超过计划且全区机具补贴限额有空余时,可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调剂。
由镇(街道、区)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对购机者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对补贴机具在位情况,填报《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清册》(附件3)。审核后将拟补贴机具的资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4、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街道、区)上报的补贴机具抽查,实现镇级全覆盖,抽查机具数量比列不低于30%。对区级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补助条件的,镇级重新上报《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清册》,并在区政府平台将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将生成的有关材料分类归档保存。
5、兑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交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及相应材料。区财政局接农业农村局申请后,确保于15个工作日内先行垫付省级补贴资金给补贴对象。
七、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区)要加强对财政补贴复合种植专用机具的监督管理,重点核查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购置等异常情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专用机具省级专项补贴政策有效实施。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审批表
2.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公示表
3.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清册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 |||
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 审批表 | |||
购机者姓名 | 地址/住址 |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
专用机具名称 | 专用机具数量 (台) | ||
单台补助金额 (元) | 合计补助金额 (元) | ||
开户银行 | 账号或卡号 | ||
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盖章): | 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二份,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
附件2
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公示表
公告单位:(盖章)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区) | 购机者姓名 | 补贴机具种类 | 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购买机型 | 购买数量(台) | 经销商 | 购买日期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省补贴额(元) | 总省补贴额(元) | 出厂编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合计 |
投诉电话:
附件3
2022年大丰区复合种植专用机具购置省级专项补贴清册
序号 | 所在乡镇(街道、区) | 购机者姓名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补贴机具种类 | 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购买机型 | 购买数量(台) | 经销商 | 购买日期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省补贴额(元) | 总省补贴额(元) | 出厂编号 | 购机者开户名称 | 购机者账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合计 | |||||||||||||||||
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核查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核查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对外公布(公示)购机者清册时,第4、5、17、18栏不对外公开;2、此表一式三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