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2年10月17日 |
盐城市大丰区“十三五”时期原农村
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1号)和江苏省乡村振兴局《“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乡振[2022]30号)要求,结合盐城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十三五”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关于“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
范围是所有原“十三五”建档立卡农户。以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表为基础,适当增减指标,形成“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基础信息明细表。具体为,导出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原建档立卡对象数据,保留信息系统表的序号、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姓名、证件号码、人数、与户主关系、健康状况、劳动技能等10个指标及数据,新增就业情况、是否为新认定低收入人口、家庭成员增减情况、是否享受义务教育帮促政策、是否享受基本医疗帮促政策、是否为危房户、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是否为市标等8个指标(附件1)。
(二)关于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工作
范围是全区。一是采集全区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信息(附件2)。二是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附件3)。
二、工作安排
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于10月中旬启动,其中,“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于11月25日结束,乡村建设信息采集2023年2月20日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10月中旬,各镇(区、街道)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进村入户开展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
10月中旬起,各镇(区、街道)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开展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及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取值时点为9月30日,由区乡村振兴局以镇级为单位导出2021年度贫困户EXCEL信息表,保留前10列指标及数据,删除其余列,并增加8个指标,打印后供镇村入户核对和更新。数据采集过程中,如发现因病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另报1户1页的简况,含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及完成时限。
乡村建设行动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完成后,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开展数据录入。
(三)完成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报送和乡村建设信息录入
关于“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核对更新信息报送。11月20日前,各镇(区、街道)将所辖原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明细表电子档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乡镇清单报送区乡村振兴局(附件4)。
关于信息录入。11月初,在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的系统开放时段,组织人员并在11月25日前完成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更新工作,严禁在本地信息系统中录入数据后再导入全国信息系统中。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在2023年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的具体举措,是扎实稳妥开展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主体,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项经费,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过细开展工作,确保信息核对更新和采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各镇(区、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数据核对、更新、录入、审核的各个关键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各镇(区、街道)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强化调度督导,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序组织村采集和填报信息,并加强审核校对。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要结合常态化监测和日常走访,进村入户,逐项核对更新和采集相关信息。
三是注重统筹推进。本次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区、街道)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作统筹,把需要进村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要通过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掌握“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当前情况和乡村建设行动进展情况,更加精准有效地巩固拓展好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附件:
1.“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和更新明细表
2.2022年度农户信息采集表
3.2022年度行政村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
4.“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乡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