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7471391/2022-1390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22-10-27
文号 大开管〔2022〕3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

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丰经济开发区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据市、区有关要求,开发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12月15 日前,全面完成2023 年度城乡民医保和照护保险筹资工作,确保参保缴费率达到100%。省定七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三峡民及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等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围,参保率达到100%。

二、缴费时间

乡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医保参人员照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和照护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医疗保险待遇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保缴手续,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从缴费到账当月起,3个月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照护保险中途参保(或续保),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的,职工医保中断3个月以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户口迁移后首次参保、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退役军人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当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含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当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均不设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原则上在出生后 90 日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民、在校学生、在本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盐城市区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同步 参加照护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3 度城乡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满 18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450 元(含照保险);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为250 元。具体标准为:城乡居民医保年满 18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420元;学及其他未成年人为250 元,对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三峡移民等其他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由财全额资助;照护保险年满 18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30元;医疗救助对象(含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励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江苏医惠保 1 号”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30%上,切实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江苏医惠1号”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公司主承保,缴费标准为 158 元/人 · 年。

(三)参保缴费

1.参保渠道。 共分三个渠道:(1)教育部门依托学籍库,负责中小学生(含直属幼儿园)和大专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个人保费代收代报工作。(2)民政、残联、农经、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分别负责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登记。(3)各村(社区)负责其他城乡居民(含未成年人和在园幼儿)的参保登记和保费征收工作,主要采取(社区)干部、网格员登门宣传敦促参保缴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经过确认后不重复参保缴费。

2.信息确认。社事、民政、残联、农经、退役军人事部门将负责的城乡居民缴费信息及时发送到医保经办机

3.缴费方式。中小学生(含直属幼儿园)和大专院校等全制在校学生的保费,由教育机构代收代报;各类医疗救助对象的费,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其他城乡居民的保费,鼓励与农商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通过社保卡批扣缴费,也可以农商行 APP、柜面缴费,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步骤缴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和照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税务分局、人社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税、社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明确工作职责。人力中心负责参保缴费任务的细化分解、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督查考核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和照险宣传发动、参保缴费征收,兼顾做好“江苏医惠保1 号”补充医疗保征收工作;财税负责检查指导参保缴费,并按有关要求按实拨付工作经费;村卫生室协村(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照护保险和“江苏医惠保1 号”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宣传,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及特殊对象的想工作。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协同做好“江苏医惠保1 号”补充医疗保险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微信、短信、户外大屏、网格群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相关政策,进一步造浓氛围,提高政策知晓率,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强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照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考核定期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保和照护险、“江苏医惠保 1 号”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开发区党政办对参保缴费进度迟缓、措施不力的村(社区)进行督查。同时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按序时进完成。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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