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作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人才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国有资产的使用及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水政水资源科。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法治水利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河道占用、水利项目设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等行政审批前期工作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供水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区自来水制水、供水,核定运营成本,参与指导(盐城)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大丰支线运行管理;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行业用水标准;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农业节水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三)规划建设和水土保持科。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区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区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订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工程初步设计的报批和工程验收工作;承担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四)工程运行管理科。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和水量调度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泵站、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指导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水系连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区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绿化工作;承担盐城市大丰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向区级河长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区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协调督导河长制工作重点事项和问题;组织拟订推行河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拟订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大丰区水利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大街5号
邮政编码:224100
电 话:0515-83512319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陈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