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2476817K/2021-1277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09-06
文号 大自然资委发〔2021〕33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丰林场党委,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党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96

 

 

 

 

关于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

 

根据盐城市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方案》(盐自然资委〔202168)(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市委巡察、市纪委纪律检查建议和省厅全面从严治党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扎实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的原则,以坚决遏制新增案件、有效消减存量案件为目标,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风险防控和廉政督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从严管理和压力传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实的措施,切实扭转被动局面,确保真整改、严要求、见实效。

三、计划安排

系统各单位整改工作从9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分层分级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党支部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反思剖析、研究部署、落实责任。

1.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一是集中时间段,召开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市局“工作方案”精神,并研究我局以及各支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细化措施;二是迅速组织召开系统“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对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确保上级党委要求及时传导到基层。(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局系统下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完成时限:9月底前)

2.搭建一个工作专班。为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主体办”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主体办,并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协办部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主体:局系统下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完成时限:9月底前)

3.制定一份细化方案。对照市局“工作方案”,由局工作专班牵头制定本系统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的细化工作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下发并迅速组织实施。(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协办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4.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利用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三会一课”、“星期六党校”学习平台等载体,针对不同对象,通过邀请区纪委监委领导授课、理论学习、案例通报等手段,深刻反思剖析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教训,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局系统下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问题排查阶段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各位班子成员、单位及科室负责人,对所分管挂钩或者负责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负有主体责任,对发生的问题承担“一岗双责”,要注重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治顽症、转作风、铸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1.治饮酒顽症、转生活作风、铸行为规范。聚焦规范生活作风,针对“工作日”和明令禁止的特殊时期饮酒,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酒后驾驶车辆以及酗酒滋事等问题,在全系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4个一”活动:开展一轮大排查、发放一封倡议书、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警示约谈、签订一份承诺书,坚决纠治“吃喝”不良风气。(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责任主体: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治失责顽症,转履职作风,铸工作规范。聚焦规范权力行使,全面整治违法用地用海查处不力等履职问题,特别是涉及基层的“小微权力腐败”问题。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知识测试、“回头看”等途径,认真查摆和集中整改发现新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制度规范,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坚决纠治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问题。(牵头领导:张钧,牵头部门:执法大队,协办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完成期限:12月底前)

3.治管理顽症,转组织作风,铸纪律规范。聚焦规范日常工作纪律,针对整治精神状态不佳、上下班迟到早退、请销假制度执行“流于形式”等问题,认真进行查摆和整改,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一方面,认真执行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相关制度,对日常出勤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并与平时考核以及年终考核相挂钩;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请销假等日常现实表现情况与人事工资相挂钩,与“德能勤绩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中的“勤”相挂钩;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树牢全面从严管理的导向,杜绝“老好人”、“打和牌”的错误思想,坚决纠治“庸懒散拖”现象。(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主体: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期限:贯穿始终)

(三)整改落实阶段

以基层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探索系统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系统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特别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全面排查制度机制、职能职责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列出权力清单,绘出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图,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汇编。

1.列出职权事项清单。以区委编办审定的局“三定”方案为基础,结合我局的细化方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认真梳理分析的前提下,全面排列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要明确职责边界、权力界线、事项内容等,杜绝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删减调整,务求全面。(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完成期限:930日前)

2.绘制涉权事项流程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提供的权力清单,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权力事项绘制事项办理流程图,明确办理环节,一个事项一个流程图。(牵头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主体: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期限:930日前)

3.排查权力事项风险防控。根据流程图,同步分析列出事项办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牵头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期限:930日前)

4.排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各个工作岗位,同步列出岗位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牵头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期限:930日前)

(四)总结提升阶段

针对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及时总结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1.定期开展“察民意”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风险隐患,依托挂钩单位和基层联系点,结合科级干部挂钩服务企业,经常性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推动问题解决,撰写调研报告。(牵头领导:景曙,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主体: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贯穿始终)

2.定期开展“常提醒”活动。持续分层分级开展全覆盖(系统所有在职党员)、常态化约谈提醒活动,国庆、中秋、春节等节日节点抓好重点谈、谈重点。每年全覆盖的廉政提醒谈话至少开展两次。(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贯穿始终)

3.定期开展“勤问效”活动。围绕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接受举报等方式,重点对履职纪实手册上相关活动开展的记载情况,开展两轮次专项监督活动。研究制定监督问责办法,对监督过程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牵头领导:吴桂宏,牵头部门:局主体办,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定期开展“塑品牌”活动。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中形成并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动“清丰自然”廉政品牌建设,切实做到真管真严、常抓常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牵头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局主体办,责任主体:局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各单位(部门),完成期限: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既是局党委班子的政治责任,更是局党委主要领导主抓的“一把手”工程,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此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紧密结合,与做好当前工作、推动“十四五”发展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结果运用。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办检查、考核评比的“三定”职责,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执纪。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局主体办要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曝光”、“监督建议书”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相关“一岗双责”责任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立足抓小、抓早,以严的纪律、硬的规矩,确保活动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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