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运价行形成机制,保障我区出租车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我区交通出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文件规定,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完善我区出租车运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新增出租车返程空驶费,返程空驶费标准为:8公里以后加收50%。出租车基准运价(起步价、里程运价)标准仍按照原大丰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价格的通知》(大价发〔2011〕70号)文件执行。
二、以上方案从出租车计费系统调整完毕后开始执行。
三、请盐城市大丰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做好计价器计费软件的调试、更换、安装、检测等一系列工作,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