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1-12747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10-27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才库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提升全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能力,满足疫情应急检测需要,经研究,建立全区新冠肺炎检测技术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人员储备

统筹全区检验检测人员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储尽储,入选基本条件如下:

1、医学检验、卫生检验类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2、连续从事医学检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分期组织培训

参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要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测实验人员感染病专项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各单位要制定人员分期培训计划,在省市举办培训班时,要克服困难将人员外送培训,保证今年年底前所有储备人员应培尽培。根据市预防医学会、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关于举办2021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盐预医〔2021〕9号)要求,请各单位对未取得《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或持有即将失效的检验人员进行摸排,最大限度参加培训班,并确保年底前所有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三、严控人员调出

各单位不得对现有检验人员随意调整岗位,按照有进有出,进大于出的原则动态调整检验人员,并在人员调整前征求委医政、组织人事等科室意见。

四、加强督导考核

我委将各单位检测人员培训获得相关资格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并提高相应的分值。各单位对应培拒培、培训不合格人员加强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和压力。

各单位纳入检验人才库管理人员名单请于922日前报委医政科,联系人:沈杨,电话:83288229

 

附件:大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才库人员信息表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917

 

 

 

附件

大丰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才库人员信息表

单  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

学历

工作时间

职称

职务

电话号码

取得生物安全岗位培训证书时间

取得PCR检测技术合格证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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