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70503552P/2021-0956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 发文日期 20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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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万盈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万盈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天池党委,各党总支、支部,镇属(双管)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镇党委、政府决定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薛文杰  郭大海

常务副主任:吕秀凤

副  主  任:周  瑾  张建祥  曹懿超  吕银舟  沈苏珍

            金文存  李兴祥  肖  华  黄晓梅  王学武

            许秀平  季  祥

成      员:顾春林  张  勇  陈付荣  张继红  陈  勇

            孙曙晴  苏爱群  张玉霞  周鹏程  曹海荣

    丁恒斌  单存义  冯国银  陈  宝  葛红平

贾海浪  朱正华  冯永忠  潘春甜  冯  华

朱义平  杨  春  瞿婧婧  奚志斌  刘桂斌 

蔡荣华  吴  鹏  钱银国  王  虎  冯  军

李建军  蒋成俊  费  鹏  李  斌  单长龙

王晓丽  朱荣辉  王  樊  胡文斌  单雪峰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付荣兼任。同时,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8个专业委员会,具体设置及其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万盈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工作职责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万盈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方法

专业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镇三套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设置并对其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相关负责同志,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今后,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调整或人员变化,其工作职责同步跟进到位。

二、专业委员会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二)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分析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日常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全面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并确保完成。坚决防范遏制事故,提升本镇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贯彻落实领导批示指示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情况;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三、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及具体职责

(一)第一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吕秀凤

2.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领域内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和综合执法工作,包括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化工、加油站)、消防站(火灾防控)、等。

(二)第二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沈苏珍

2.工作职责:负责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研究、部署记录;机关内部运行和办公大楼(含老政府)等国有资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第三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黄晓梅

2.工作职责:负责农业农村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渔业、养殖业(畜禽养殖)、农业机械、林业、水利、农业园区建设及旅游(天池湖度假村、樱花主题公园、驾考中心及其他休闲、竞技场所)等。

(四)第四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肖  华

2.工作职责:负责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工贸企业、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含厂房新、扩、改、道路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特种设备(市场监管)、商业场所(饭店、旅馆、商场、超市)等。

(五)第五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李兴祥

2.工作职责:负责城镇化建设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建筑施工、集镇管理户外广告、城镇燃气(含液化气站)、道路安全(含农路农桥)、城镇地下管网、水务、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设施安全、农村住房改造安全等。

(六)第六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金文存

2.工作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

(七)第七专业委员会

1.负责人:吕银舟

2.工作职责:负责安全生产领域的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社会事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含校园校车)安全等。

(八)第八专业委员会

1.负 责 人:许秀平

2.工作职责:负责民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养老等社会服务(敬老院、护理院、居家养老中心、民生关爱驿站等)的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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