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班子成员,大丰林场党委,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支部,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党支部,局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答复》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就开展专题党课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专题党课
(一)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
(二)讲课主体
局党委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
(三)讲课形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为系统全体成员带头讲党课,党委领导班子其他同志各自到分管的业务科室和挂钩联系的所(分局)上一堂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上一堂专题党课。
(四)党课内容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七一”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导向性、针对性,讲好学习收获、认识感悟,讲出信仰信念、忠诚担当,讲清开新局、谱新篇的思路举措。坚持用正确党史观学党史、讲党史。党课阐发的观点、作出的论述要以我们党关于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依据,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导向。
(五)相关要求
各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要在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思想感悟和工作实际,精心备课讲课,确保党课质量效果。区委巡回指导组将调阅科级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史专题党课讲稿。
请各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相关条线、部门协调好上党课相关事宜,并在活动结束后将党课材料、现场照片、会议记录等统一汇总上交到局机关党委。
二、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安排
7月26日前
(二)会议主体
局党委各支部、局机关党委各支部
(三)会议主题和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会议方法步骤
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党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各党支部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
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
(五)工作要求
1. 局党委班子成员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做好有关准备,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在组织生活中走在前、作表率。
2. 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认真细致开展好相关活动。区委巡回指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列席指导、“四巡”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
3. 请各党支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所在支部的班子成员进行沟通衔接有关事宜,并于7月3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党员心得体会与交流发言、活动照片等统一汇总上交到局机关党委。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