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局(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和架构体系,强化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白驹镇专职消防队管理机构明确如下:
一、成立白驹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丁 峰(副镇长)
副主任:殷 辉(办事员,负责消安办日常工作)
成 员:消防员(全体专职消防队员)
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置在专职消防队,同时履行镇消委会办公室职能。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
队 长:肖银扣 (兼任驾驶员)
副队长:杨威伦 (战斗员)
队 员:陈相锁 (战斗员、兼任驾驶员)
葛 健 (战斗员)
韦 琪 (战斗员)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和计划安排工作,严格贯彻落实;
2、领导全队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队完成各项任务;
3、领导全队的训练工作,按照计划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全队人员的技战术水平;
4、教育和带领全队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制度;
5、掌握全队的作战实力,做好装备器材的管理;
6、教育和培养所属人员,提升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
7、组织全队的保障工作;
8、关心爱护部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9、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任务。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在队长离开岗位时,代行值班队长职责。
(二)战斗员职责
1、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2、熟练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3、保证个人装备和分管装备的完整好用;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坚决完成任务。
(三)驾驶员职责
1、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和执勤战斗的行动要求;
2、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维护、保养车辆固定消防设施,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保持车辆完整好用;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规定,保证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