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盐城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将于6月22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7:30,在人民公园南门举行。
二、参加单位
区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
三、有关事项
1、区发改委提供2块粮食安全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工信局负责2块食盐专营、诚信管理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公安局提供2块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提供4块农产品安全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卫健委提供4块食品营养标准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城管局提供2块餐厨废弃物处置法规宣传展板及宣传资料;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20块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及宣传资料,牵头做好现场安排。
2、参加宣传的单位各安排1~2名工作人员(着制服)参加宣传活动,并将联系人名单于6月20日前报至区食安办。
区食安办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