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省属驻丰农场,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我们制定了《大丰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印发 |
2021年1月22日
大丰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大丰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含省属驻丰农场)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种类。
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二)报废条件。
1.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需要提供我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
2.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4),提供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
3.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机动植保机械报废技术条件》《饲料粉碎机报废技术条件》《铡草机报废技术条件》确定(见附件6)。
4.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经机主书面申请可提前办理报废(见附件5),并申请报废补贴。
5.改装拼装,来历不明,无铭牌或无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的农机,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报废补贴额见附件2;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使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五、回收企业
(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分为两类: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机主自主选择将报废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机主将报废农机交售给指定的回收企业。报废农机残值由机主与回收企业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不得随意压低残值折价。
(二)鼓励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与回收企业合作开展报废农机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四)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回收企业拆解、销毁农机进行监督,探索远程监控回收拆解机制。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1.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
2.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拍摄机主与整机左前方、右后方45照片,拍摄并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拍摄整机铭牌、发动机铭牌等照片,对其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回收企业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收回机具铭牌,在《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上签注“已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机主提供机具来源、归属等书面承诺复印件(含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机主提供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回收企业在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向机主出具《确认表》。
4.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拆解前确认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已对机主申报资料审核通过,资金兑付前须拆解),填写大丰区农机报废拆解登记表(见附件7),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含拆解登记表)应当包括铭牌和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视频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
(二)注销登记。
1.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2. 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信息后,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在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信息。
(三)兑现补贴。
1.补贴申请。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和书面承诺原件(含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注册登记的不提供书面承诺),按相关规定到镇(街道、区、农场,以下简称镇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手续。对未达报废年限的农机,机主应当提供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和批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者账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对公账号)。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要有经销企业公章。
2.受理补贴申请,审核公示。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在受理补贴申请时,核对机主资格和机具信息,登录系统进行初审并上传银行账号,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在补贴办理场所或镇级相关公告栏中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经回收企业、农机监理所(有牌证农机)、镇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后的《确认表》扫描上传至系统并下载打印,系统通知回收企业可以进行旧机拆解。
3.镇级上报补贴结算资料。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在系统中生成的《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清册》(见附件8)打印后,由镇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其他补贴申请资料(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发票复印件、提前报废申请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购机者账号)、《确认表》报区农业农村局。
4.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将镇级报送的补贴清册等与系统数据核对,确保系统数据与清册结算数据一致,同时与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报送的拆解监督登记情况比对确认申报补贴回收农机已拆解。经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后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报区财政局。
8. 区财政局支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20个工作日内兑付资金。
本实施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成立大丰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小组的通知
2、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3、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参考样式)
5、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参考样式)
6、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7、大丰区农机报废拆解登记表
8、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清册表
附件1
关于成立大丰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工作小组的通知
为了做好全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实施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大丰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桂和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黄 浩 大丰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承祥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同芳 大丰区商务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成 员:马战华 大丰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黄亚林 大丰区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钱旭祥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监督管理科科长
朱俊华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科长
杨大双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韦 升 大丰区农机监理所所长
韦 勇 大丰区农机推广站站长
韦日华 大丰区农机学校校长
单小辉 大丰区农机监理所
周仕达 大丰区农机推广站
实施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83523783。
附件2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种类 | 机型 | 机具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拖拉机 | 20马力及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2 | 联合 收割机 |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7200 |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17500 | |||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悬挂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
3-4行 | 5500 | |||
3 | 水稻 插秧机 | 水稻插秧机 | 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简易型) | 600 |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960 |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 1500 | |||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1050 | |||
4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5040 | |||
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8400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10500 | |||
4 | 机动喷雾(粉)机 | 机动喷雾 (粉)机 | 喷幅<12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270 |
12m≤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540 | |||
喷幅≥18m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 1300 | |||
功率<18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 1200 | |||
18马力≤功率<5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 4500 | |||
50马力≤功率<100马力自走式喷杆喷雾机 | ||||
动力喷雾机 | 80 | |||
自走式喷雾机(不含三轮机型) | 750 | |||
5 | 饲料(草)粉碎机 | 饲料(草) 粉碎机 | 转子直径<400mm饲料粉碎机 | 90 |
400mm≤转子直径<550mm饲料粉碎机 | 210 | |||
转子直径≥550mm 饲料粉碎机 | 240 | |||
6 | 铡草机 | 铡草机 | 1T/H≤生产率<3T/H | 90 |
3T/H≤生产率<6T/H | 150 | |||
6T/H≤生产率<9T/H | 400 | |||
9T/H≤生产率<15T/H | 600 | |||
15T/H≤生产率<20T/H | 750 | |||
生产率≥20T/H | 1550 |
附件3
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组织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身份证住址 | |||||||
机主联系 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报废补贴 金额(大写) | 报废补贴 金额(小写) | ||||||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或其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适用于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一联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或其
他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存查;三联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报废补贴手续存查;四联机主存查。
2.报废一台农机,填此表一张。
附件4
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身份证住址: ,
现住址: 。
拟报废(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的(机具类别) 壹台,机具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
该机具系本人(购买日期) 年 月 日,
在(生产或销售企业) 购买,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复印件附后。
特此承诺。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
(参考样式)
本人(或组织)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身份证住址: ,
现住址: 。
拟报废(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的(机具类别) 壹台,机具型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
该机具购买日期 年 月 日,未达报废年限,但由于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按情形划√),本人(或组织)自愿申请提前报废。
机主本人(签字):
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序号 | 种类和参照标准 | 机型 | 使用年限 |
1 | 拖拉机 GB/T16877--2008 | 小型(功率≤18 KW) | 超过10年 |
大中型轮式(功率>18 KW) | 超过15年 | ||
履带式 | 超过12年 | ||
2 | 联合收割机NY/T1875--2010 | 自走式 | 超过12年 |
悬挂式 | 超过10年 | ||
3 | 水稻插秧机NY/T3529--2019 | 手扶式 | 大于8年 |
乘坐式 | 大于10年 | ||
4 | 机动喷雾(粉)机NY/T2454--2019 | 大于10年 | |
5 | 饲料(草)粉碎机NY/T3531--2019 | 配套功率≤18KW | 大于10年 |
配套功率>18KW | 大于12年 | ||
6 | 铡草机 NY/T3530--2019 | 大于10年 |
附件7
大丰区农机报废拆解登记表
拆解企业名称:
序号 | 机主姓名 | 机械类型 | 号牌号码 | 品牌 | 型号名称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拆解日期 | 是否保存 拆解影像 | 拆解人员签字 |
附件8
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清册表
镇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 | 镇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 | |||||||||||||||||
序号 | 申请时间 | 机主姓名/组织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方式 | 机主身份证住址/组织注册地址 | 机主现住址/组织现地址 | 补贴金额(元) | 开户行 | 开户名称 | 一折通/对公账号 | 牌证号码 | 机具型号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出厂日期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合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