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21-08866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21-03-11
文号 大港管办〔2021〕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港区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园区、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港区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工作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港区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正风肃纪形成常态长效,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港区决定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个根本,坚持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的思想理念,坚持夯实“两个责任”,强化标本兼治,着力建设“清廉乡村”、“和谐社区”和“模范机关”,推动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向机关推进、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促进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为推动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以强化约束力为关键,打造“清廉乡村”

1.开展小微权力运行标准化建设

1)严格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对照下发的最新大丰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重新明确港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每个环节操作流程,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定依据、执行主体、运行界限、程序步骤、办理时限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2)指导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及时指导各村启动运用大丰区创建的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将小微权力监管涉及的重大决策、“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施流程化管控,实现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按照区级统一部署,有序组织推广运用

2.深化村务公开

1)公开内容。依照相关规定全面公开村级党务、财务、政务、事务,依托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将村务公开、惠民政策宣传、民生资金数据查询、在线举报等工作融为一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收支、资产处置、惠农补贴等事项实行“底根公开”。

2)审核把关。实行公开前“两轮预审”,由社会事业局和纪工委“双预审”,对照公开内容逐项过堂,重点对重大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双重把关。

3)实施监督。一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定一名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每季度对村“两委”村务公开目录进行监督。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走访村民,了解村民意见建议;定期开展民主测评,了解村民满意度;港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对公开内容随机抽查,了解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规范。三是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局会同纪工委对活动议程进行把关并列席,广泛邀请党员代表、组长、老干部、热心村民等人员参加,一般设置情况通报、现场答题、查账解惑等环节。村“两委”要主动公开、详细通报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村集体收支、低保评定、土地征收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会议记录、账册凭证等资料供现场查阅,村干部需对与会人员提出的疑问逐项作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3月启动,常态化实施

3.健全乡村公权力监督体系

1)全面实行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责任单位:党政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3月底

2)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清单两报告两评议”制度。“一清单”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清单,包括静态清单和动态清单,由社会事业局会同纪工委每月制定并交办;“两报告”指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社会事业局和纪工委报告一次清单完成情况,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一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两评议”指社会事业局会同纪工委每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责情况实行一年一评议。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纪工委、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3月启动,常态化实施

4.严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

1)推行村干部监管责任制和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凡是以行政村为实施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明确责任村干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总造价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评议人员包括普通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被评议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造价人员,以及港区有关业务工作人员等。“两项机制”执行情况每季度向纪工委报备。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3月底前建立“两项机制”,常态化落实

2)开展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对十九大以来组织实施的村级工程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村级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增量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局

完成时限:3月底形成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

5.广泛开展“清廉文化村村行”系列活动

1)深化涉农案件定向通报制度。定向通报涉农典型案件,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纪法宣讲效果,增强镇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汇编基层村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将判决书和忏悔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读,督促基层党组织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3月启动,常态化实施

2)打造“红色清廉村居”示范点。深化“探寻红色记忆、建设清廉镇村”活动,推动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向基层延伸,积极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好、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务公开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六好”型“红色清廉村居”示范点。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参与单位:党政办、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4月确定拟打造示范点并启动创建工作,9月底前完成验收并命名

(二)以提升管理力为重点,建立“和谐社区”

6.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完善在职党员干部社区登记制度、在职党员干部参加社区活动制度、在职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评优制度等,组织社区各类党员代表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共商共议社区党的建设及社区建设的有关事项。

责任单位:党政办

完成时限:按照区级统一部署,有序组织实施

7.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管理

1)制定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小区业主自治意识不够强、物业服务标准不明确、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市场调价机制不健全、服务信息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2)推动成立小区业主自治组织。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

3)建立健全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和评价体系。健全小区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围绕服务事项公开、设施设备管理、标识标牌设计、绿化养护等,健全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建立“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评价体系,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物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深化运用“红黑榜”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争取完善一批物业服务水平较高的小区,提升一批物业服务水平一般的小区,整治一批物业服务水平较差的小区。

4)公开公示小区事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在显著位置设立小区事务监督公示栏,定期如实公布物业费使用、公共水电费分摊、电梯维护保养支出等情况,以及小区共有资产收益和开支明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事关全体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加强党建引领持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城市建设中心

责任单位:各社区

完成时限:3月形成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4月对列入“黑榜”名单的小区进行专项整治;9月底前命名一批“红色物业”示范点

8.完善社区群众反映诉求化解机制

依托“12345”服务热线大数据平台优势,督促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收集、评估、化解社区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反复投诉、最急最盼的诉求。加强分析研判,根据派单回复率、及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对各单位化解群众反映诉求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和定期通报,公开曝光推诿扯皮、办理不力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的作风拖沓、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等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倒查追究群众诉求得不到有效及时回应背后的政治问题、廉洁问题、作风问题。

责任单位:综治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制订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自3月起综治办每月定期向纪工委移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  

(三)以增强引领力为目标,培树“模范机关”

9.机关党建走前列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谋划推进,迅速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2)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规矩规范推进年”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推进主体办工作机制。针对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中存在的党建基础不牢、不规矩不规范等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督查、互查互帮、通报问责等方式,加大党建检查督查力度,努力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3)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七一工作法”。大力实施机关党建工作“书记项目”,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分解细化为“书记项目”立项指南,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带头选定1-2个题目立项,定期组织党组织书记交流抓党建、管队伍、促发展的成效、做法、体会等。

责任单位:党政办

完成时限:3月形成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0.履职尽责争一流

1)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作风通报“后半篇”文章,逐个对照近年来市、区两级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曝光的案例,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推动面上整改,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到“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责任单位:纪工委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治转提”专项行动部署并组织实施

2)开展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整治。积极配合区有关监管部门,聚焦违规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克扣学生伙食费、私自购销药品、农村公益性墓地高价出售、人防车位违规租售等民生方面突出问题,及时准确打击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按照区有关监管部门部署,有序组织实施

3)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持续推广运用“一键通”服务企业平台,深入开展“暖企”行动,主动征求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全力破解涉企服务“中梗阻”难题,出台政商交往“可为”清单,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提供“明白纸”、划出“安全区”,放心大胆当好“服务员”和“店小二”,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奋发有为,让良好作风成为最优发展软环境,推动构建更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纪工委、经济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营商环境征求意见活动,4月底前出台政商交往“可为”清单

11.作风建设作表率

1)重点整治发文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精简发文工作成果,继续将控制港区对下发文作为精简文件、为基层减负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发文工作的通知》和年度发文计划,规范公文报送,加强前置审核,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篇幅。在退文制度落实上硬性把关,对于“超规格发文”“无实质内容发文”“已布置部署工作重复发文”等情况,一律退回主办单位。

责任单位:党政办

完成时限:3月底前印发《关于精减发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下发年度发文计划,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2)深化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突出问题,聚焦党员干部普遍关心、常见常遇的问题,修订《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汇编》,制定“吃喝、交往、用车、奖金津补贴”等方面负面清单。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责任单位:纪工委

协助单位:党政办、财税局、社会事业局

完成时限:3月完成制度汇编及清单制定工作,4月确定整治“小切口”并组织实施

3)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四风”重要方面。各单位严格落实《关于开展“三限两倡一带动”杜绝餐饮浪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狠刹吃喝上的不良风气,严格限制陪餐人数、限制用餐金额、限制饭菜份量,倡导简易用餐和剩菜打包行动,带动节约型家庭、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党政办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单位食堂等规定,细化相关规定要求。

牵头单位:纪工委、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中心、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清正廉洁树形象

1)深化“510”警示教育。探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四说”警示教育,注重运用主动投案从宽处罚案例开展教育,放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2)开展“清正家风故事会”活动。以分享会、文化墙、宣传栏、视频展播等形式,宣扬党员干部家风好故事,传播良好家风社风,带动更多的家庭崇德向善,最大限度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凝聚群众。

3)持续开展机关单位“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及征集评选廉政专题党课讲稿、党风廉政教育特色工作案例等形式,让守法纪、严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盯紧机关单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适时启动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推动各级机关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纪工委、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中心、各部门

完成时限:3月份拟定工作计划,4月起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两项专项行动,建设“清廉乡村”、“和谐社区”、“模范机关”,党工委负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协助党工委抓具体、抓关键、抓日常。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锚定工作目标,精心谋划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责任、人员、时间“四个明确”;相关负有协助或参与职能的部门单位要主动靠前认领、积极履责担当。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尽心尽力守责负责,确保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

(二)强化督查推进。纪工委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重点督查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参与单位履责情况,督查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两项行动情况;纪工委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定期编发《督查通报》,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严肃追责问责。

(三)营造浓烈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主动培育、发现专项行动示范样板,充分利用报纸、广电、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清廉乡村”“和谐社区”“模范机关”建设的具体事例和生动实践,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检查工作成效,着力培塑特色亮点、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比学赶超的热情动力。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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