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盐城市大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31日-4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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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盐城市大丰区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