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生态美丽新万盈为主题,以积累生态资本、促进生态资本增值为核心,以提高森林资源积累水平、扩大森林资源增量为目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深挖造林绿化潜力,着力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作出美丽江苏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出要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顺应当前林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协调处理好保护耕地和造林用地的关系,切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多措并举开展城乡绿化建设,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不断提升绿美村庄建设水平。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开展绿美村庄建设,以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铁路、干线航道等沿线1000米范围内规划保留或布点的自然村庄为重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规划,实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图纸,突出农村绿化特点。重点推进环村林带、进村道路、水系和农田林网建设,推广应用绿量大、生态效果好、管护成本低的乔木树种为主要模式,丰富造林绿化树种,改善冬季乡村景观,全面增加村庄总体绿量和绿化覆盖率,避免大面积配置高成本的花草或种植草皮。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和古树名木保护,保持村庄原有自然风貌。引导村民自觉参与村庄绿化建设,主动开展庭院绿化,提升广大群众植绿、护绿、爱绿的绿色文明意识,扩大乡村绿色空间。
(三)牢固树立科学营林意识。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树木采挖和移植管理的要求,禁止使用违法采挖、不能全冠栽植的大树古树进行城乡绿化,杜绝大树古树违法采挖、运输和经营行为。严格把好造林绿化苗木规格、树种结构、栽植密度的设计和使用监管关,合理确定初植密度,坚持适地适树、全冠苗木栽植,严禁栽植截干截冠树和过度修剪的苗木,优先选用本地自产苗木,积极推广使用乡土树种、珍贵用材树种,切勿强求“一日成林、一夜成景”。在模式配置上,要大力营造混交林,坚持常绿树与落叶树结合、乔灌草合理搭配,提高高大乔木树种种植比例,积极推广建设成本低、易养护的“近自然”绿化模式。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加强施肥灌溉、修枝间伐和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护措施,培育大径级无节良材。加强低效林退化林改造修复,实施封育、补植、调整树种、更替、综合改造等具体改造方式及技术措施,对林相单一、保存率低、景观效果差、病虫害发生严重的不良林分进行逐步改造,提高森林防护能力和生态景观效果。
(四)构建绿色高效林业经济体系。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以加快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为目标,通过典型引领、科技助力,实现林业产业优质、精品、高效发展。进一步推动经济林果产业提档升级,优化经济林果品种结构,加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种植、销售、加工等一体的全链条式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依托国有林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规模化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发展林下种养项目,打造一批集森林康养,林下生态中药材、果蔬、食(药)用菌种植,林中特色养殖等于一体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不断提升林木种苗产业,以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为根本,以科技为支撑,加大林木良种基地扶持力度,引导小型企业及分散农户组建生产合作社,建立联合生产基地,扩大规模,形成优势,提升育苗生产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发展苗木产业的前瞻性,持续优化苗木品种结构,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优先建设碳汇林。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的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这项重要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充分发挥森林、湿地在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积极作用,通过造林绿化、湿地保育等措施增加碳汇总量,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采用人工造林、套种补植、更新改造等营造林工程措施,打造一批符合标准的碳汇林,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实力。
(六)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管护。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要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控制林木采伐,区将以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建立区林木资源收储交易平台,全面负责全区林木资源的收购、储备、抚育经营。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林木,合同到期申请采伐的,一律由平台按照市场价进行收储,因重点工程建设确需采伐的林木,要按照“砍一补一”的原则,在一年内完成迹地更新造林或异地恢复造林,同时需从林木资源交易平台购买蓄积量指标,与平台公司签订林木资源损耗生态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金,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国有资产不断增值。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执法工作,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清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乱建、乱捕乱猎、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借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名义侵占和破坏森林资源。强化木材收购加工企业管理,开展清理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布局合理、手续齐全、安全达标、环保完善的木材加工经营秩序,促进木材加工业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产品竞争力强、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型发展。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90%以上。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加强造林中重型机械、苗木调运的安全指导和巡查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生产安全监管,规范林业产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压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打击林区违法用火行为,积极推进林区散坟平迁,坚决杜绝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组织力度。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坚持领导挂钩责任机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自然资源、农路、村建、集镇、水利、农业农村等造林绿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审核把关、技术指导和督促推进等工作,确保年度造林目标任务和质量效果双达标。
(二)强化要素保障。造林绿化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海堤、河堤水工建筑用地、工业园区绿化用地、沟渠、农村道路及公路用地等适宜植树的区域落实造林小班,保障造林用地需求。要深入研究造林、管护方式,落实林长制,推行工程化造林、专业化护林、承包制营林等模式,明确责任、权属、利益分配,确保造林成效。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涉林项目资金用于发展造林绿化;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实行属地包干,推进生态公益性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要出台扶持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信贷支持。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督查通报造林进度和质量。引入第三方开展造林实绩核查验收,将造林绿化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及时给予表扬,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限期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