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单位,委各科、室、中心、站: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人事调整变化,决定调整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栾建军
副组长:陈 玲、沙文彪、叶海涛、常春贵、杨维平、
冯天明
成 员:张袁丰、柏正群、程应华、施 栋、智恒奎、
周 荣、刘国琴、杨 伟、韦爱华、韦 莉、
智 军、王锦忠、王 静、单长云、施卫东、
顾卫东、余娟娟、朱小军、吴啸波、丁长德、
刘桂平、潘苏铭、季顺忠、顾 存、王永柏、
祝正权、葛成平、曹海荣、范正祥、曹 民、
陈 尧、王 亮、陈平辉、刘 剑、周小丰、
焦国祥、章 鸣、张大民、胡春华、吴恒亮、
吕道江、吴 群、施小杰、唐 春、葛新祥、
王永清、高安庆、刘 兵、左 华、丁祝元、
赵雪峰
二、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组长按照“管行业、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生产”的原则,根据委领导分工,负责分管科室及挂钩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抓好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委应急办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委机关各科室负责各业务条线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