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2021年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12 16:13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各部门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街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各项相关活动。

第二条  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承办街道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提供全面、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为目标,紧紧围绕拓展内容、规范程序、完善载体、深入基层、有效监督,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基层工作,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促进公共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  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全面梳理服务事项,围绕办事过程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办事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改革创新,科学制定程序,明确标准时限,分解责任到人。大力推进公共事业服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要用网络固化流程,网络公开运行过程。

第五条  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六条 及时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相关信息,便于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能够迅速、准确地了解我街道信息公开事项。

第七条 规范公开。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条件、依据、程序、时限、结果(可以公开的),以及承办单位和投诉渠道,对外发布。

第八条 实效便民。政府信息公开,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公众监督。

第九条 加强保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程序规范、机制创新、载体建设、形式多样、深入基层、内部监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公开监督电话,受理社会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实现监督、考核、奖惩一体的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制定和完善其范围内办事公开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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