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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2-10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4 

 

                       盐城市大丰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有机衔接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三年大灶”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全学校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为责任领导、教师发展中心教技部为责任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分管主任等7人为责任人员,每人均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分管区域。各学校要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职责任务清单。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日常监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提升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实验教学中易燃易爆、有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应在准备室里提前完成配置安装,不得在教学过程中面对学生进行操作。

(二)全面摸清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学校要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国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中教育类典型危化品为依据,结合公安部门管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建立危险化学品台账。区教育局将建立完善全区学校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

(三)全面整治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机制,要加大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检查力度,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调查、处置、整改。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加大检查频次,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应依法从重处理。采购和运输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严格控制一次性采购数量(一般不超过一学期或一学年的使用量),存储要有专室、专柜并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时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规范,落实预防措施、监管措施和应急措施,实验后产生的废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学校要针对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辨识风险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不得以安全为由影响实验教学,确保开齐开足实验教学课程。

(四)持续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全覆盖培训机制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培训范畴,面向学校实验室一线管理人员举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提升实验室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知识宣传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宣传普及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创新宣传普及形式,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月、实验室安全宣传周、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重视实验室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五)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各学校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安全准入要求,确保进出实验室人员熟悉本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信息、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确保应急装备齐全、功能完备、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操作熟练、响应及时。

三、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

全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类学校。危险化学品包含二个层面的分类:一是根据其化学性,如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具体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和国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中教育类典型危化品;二是公安部门管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

(二)治理重点

1.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条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4.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是否使用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并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6.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7.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是否建立购买与运输管控制度,其中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集中统一采购制度,其他危险化学品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并依法安全运输。

四、时间安排

全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 1 1月开始,至2022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底前)。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区教育局和区各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学校使用,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师生监督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切实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学校、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学校先进经验,及时在全范围内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成立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任务。危险化学品使用较多的学校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组,统筹协调和强力推进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从严开展自查自改,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专人盯防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知晓专项行动的意义,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师生员工普遍关注和重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协同推进。要加强同地方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从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入手,排查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加强信息互通,整合资源共享,形成整治合力,构建合作机制。

(五)强化责任担当。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区教育局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适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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