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现将《关于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三员”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8月31日
关于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三员”机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信息化建设,自动化、智能化,规范准确及时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应归尽归、应报尽报”,经研究决定,建立行政审批局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三员”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构成
1、工作联络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顾春艳 王倩云
2、信息归集员
市 场 准 入 科:宗玉蔓
社会事务审批科:陈 瑶
投 资 审 批 科:袁 馨
建 设 审 批 科:赵 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 波
3、信息审核员
市 场 准 入 科:高 敏
社会事务审批科:季朱明
投 资 审 批 科:蔡金东
建 设 审 批 科:康达中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 剑 施寅华
二、具体职责
1、工作联络员:牵头做好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具体贯彻落实,及时传达省市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汇总并反馈本单位的信用信息工作情况。
2、信息归集员:常态化做好“双公示”工作,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信息,并全量报送到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杜绝漏报瞒报、错报虚报、迟报晚报,保证有效入库率和录入准确率均达100%。落实“承诺、示诺、践诺、监诺”管理机制,将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信用承诺信用信息录入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信用中国(盐城大丰)”网站对外公开。
3、信息审核员: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信用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各科室负责人初审完毕后,须报分管领导审阅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