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关于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盐城市大丰区关于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2021〕236号)和市协调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全面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协调办〔202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滨海等地先行先试的情况,全面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省市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围绕实现“让群众没有不满意”目标的重要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有效地组织好、推进好、落实好,努力在全市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方式最优”的高质量营商环境,高质量完成省级试点任务,为全省复制、推广盐城经验奠定基础。
二、改革内容
(一)服务事项
对市场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开办服务社区群众日常生活的小规模零售店(经营面积在100平米左右),根据经营需要涉及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二)服务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盐城旗舰店,在“一窗一网”服务专区、“一件事”服务专栏设置开便利店“一件事”受理模块,提供在线咨询、预先指导、网上申请、在线受理、进度查询、证书公示等服务,实现“一网通办”。
2、线下办理。在行政审批局三楼企业开办专区设置“一件事”服务专窗,完善“一件事”行业服务指南,提供开便利店“一件事”的咨询受理、业务统筹、免费帮办等服务。
三、办件流程
(一)综合受理
一单告知。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其开便利店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
一表申请。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材料清单、办事指南等进行业务受理,现场填写《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确保受理材料合法合规,内容完整后当场进行受理。
一套材料。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多部门均需审核的通用材料,由专窗人员根据审批需要进行复印。
(二)现场审核
一同踏勘。所涉及的审批项目,由“一件事”服务专窗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做到多个事项一次勘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首次证后重点核查,由各地依据职能分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三)书面审核
一站办结。“一件事”服务专窗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通过“一件事”受理平台或材料直接送达方式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给服务专窗,由服务专窗统一颁发给申请人。
(四)登记发证
一证准营。将市场主体申请办理的多份许可证件整合为一张载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及执业项目等相关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执业证》,通过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执业证》,各业务监管部门(单位)即视为符合亮证要求。
五、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做好政策宣传、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收集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持续关注市场主体需求,回应相关部门意见,及时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并逐步扩展纳入改革的行业范围,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健全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任务清单、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排查、解决工作运转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确保改革工作运转流畅。需要时拟请区政府会办。
3、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政策措施宣讲引导,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内容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市场主体。
4、强化督查推进。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定期通报各项改革任务进度。对积极作为、成效显著的典型表扬激励,对工作推进缓慢、未有成效的部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