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提振发展信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快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2020年度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用于扶持全区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含新设立企业实施的首个项目及首个项目未达协议(或备案)投资额的技改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中分期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依法依规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环评、能评(两高项目)、安评、规划、土地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并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盖章。
2.2020年度技术改造生产设备购置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二手设备、自制非标设备(化工行业除外),模具、夹具、检具及电脑、空调等非生产设备,备案或核准日期之前购置的设备、未付款的设备不在补助范围。
3.申报企业近三年内(2018年10月15日以来)信用查询记录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详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苏经信信用〔2017〕42号)。
4.如遇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按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镇(街道、区园)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2.申报企业提供相关书面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经所在镇(街道、区园)审核盖章。
3.请各镇(街道、区园)填报申报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并将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工信局,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相关表格请到dafengjxw@163.com下载,密码:163163。
联系人:区工信局投资科郝伟,电话:83518676(传真),邮箱:8203902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度大丰区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格式)
2.2020年度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汇总表
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
盐城市大丰区工信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