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21-0946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21-04-23
文号 大港管〔2021〕3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中心、园区、部门,物流中心各企业: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已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423日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工作的实施指南(试行)

 

各相关中心、园区、部门,物流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大丰港物流中心园区环境,加强园区各类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营造洁净、文明、有序、安全的园区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堆场扬尘防治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两海两绿”新路径,主攻“海洋经济”,坚持源头管控,狠抓措施落实,美化物流园区环境,打造港口良好形象,助力“长三角北翼物流枢纽港”建设。

二、适用范围

大丰港物流中心现有散货堆场、码头货场,工业企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物料装卸、运输过程,按照本指南明确的强制条款、持续推进条款分类组织实施。

新建、改建、扩建含物料堆场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南规范基础上,应严格按照本指南组织实施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环保手续,安全生产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四、主要内容

(一)安全环保手续

1.企业应开展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安全环保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3.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未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生产。

4.不得超范围从事任何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

(二)防风抑尘

1.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

⑴为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应尽可能实施全封闭。

⑵禁止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物料,国、省控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港口、码头、铁路、国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露天堆场。

⑶封闭式料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抗风、抗压、抗爆要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消防、安全监 测等设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堆场封闭应采取全方位封闭措施,对于受运输、生产配套设施等制约无法全封闭的堆场,也应最大限度进行三侧封闭。

⑷封闭式料场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业建设资质,施工过程中应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组织措施,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⑸对有防火、防爆和通风要求的堆场(如堆煤场),封闭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围墙可采取实体墙与防风网、通风口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墙不低于堆场(檐高)的70%且不低于料堆场高度,通风口高度不超过堆场(檐高)的15%2米(取二者中小值);根据需要,侧墙上可设置通风窗户,方便开启。

⑹封闭料棚应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应覆盖整个料堆。如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会发生变化,堆场应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⑺封闭料棚进出口应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应保持关闭状态。

2.防风抑尘网(墙)

⑴现有企业应在场界或堆场四周设置抑尘墙(相邻企业抑尘墙应有效连接,厂界之间无道路、水路通行的,可不设置)。

⑵防风抑尘网材质主要包括金属板、复合材料、玻璃钢。建设单位应根据地区风速、腐蚀条件、工程投资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防风网材质。

⑶严禁使用彩布条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材料作为网面材料,防风网宜设置距堆垛23倍堆垛高度距离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1倍堆垛高度;防风网底端应设置防溢座,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⑷建设单位应根据防风网庇护范围确定防风网高度,在庇护区内最高堆垛高度1.11.5倍内选取,同时防风网高度应不小于庇护区垂直防风网方向长度的1/25;最佳高度为庇护区长度的1/15。若堆场超过有效庇护范围,应加高防风网或安装多组防风网。

⑸为防止堆场内物料外溢,防风网下部可设置1.21.5米的实体挡墙。

⑹抑尘墙开孔率以2050%为宜,最佳开孔率为30%40%

(三)苫盖

1.堆料应随时保持全部苫盖,苫盖面积不得小于料堆表面面积100%,苫盖物采用绿色。

2.苫盖物应具备重物压实和固定物拴牢等固定措施,做到刮风不开,避免风力导致苫盖破损及料堆裸露。苫盖接口应紧密,接口处互相叠盖,不留空隙;表面应拉挺、平整,避免折叠和凹陷。

3.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打开苫盖进行装卸、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4.对废弃苫盖的物料不得随意丢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存储、处置。

(四)车辆冲洗

1.码头、堆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对出场车辆实行一车一冲洗。

2.清洗范围须覆盖车体两侧高1.5米以下部位及整车底盘,严禁带尘带土上路。

3.冲洗场地四周应设防溢座、导流渠、收集池、沉砂池等设施,确保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五)喷淋

1.堆场应配备自动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喷洒均匀,喷洒设备扬程、射程半径、回转角度、仰射角等应满足抑尘要求,鼓励使用料堆表层、防风网、庇护区、固化抑尘剂等喷淋抑尘措施,在满足生产要求和物料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物料含水率。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抑尘措施。

2.码头吊抓斗、滑板等固定式装卸设备应设置喷淋装置,在装卸作业时同步开启喷淋设施。

3.喷淋频次应确保料堆潮湿,大风和重污染天气应加喷淋频次和喷水量。

4.配套建设具备数据记录功能的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记录并储存喷淋频次、喷水量、喷射压力等技术参数;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30天。

5.在喷淋过程产生污水的应同时设置污水回收池、污水处理装置。

(六)运输管理

1.物流运输企业要建立车辆信息化监测系统,对所有散货运输车辆安装GPS和行车记录仪,实现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车内影音实时监测。

2.物流运输企业要由适应自身规模的固定停车场地,严禁在道路上随意停放;严禁随意倾倒车厢内清理的残料。

3.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车辆槽帮上沿以下15cm,不得出现敞篷运输。

4.货物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速。堆场物料水上运输必须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全覆盖。

5.物料装车过程中应采取喷淋、覆盖或其它抑尘措施;使用传输带输送的,传输带、转载点和卸载点应当密闭。

6.堆场进口处以及与主干道相连、大宗物料运输的堆场周边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保证长期保洁。

7.堆场周边道路有破损路面时,堆场负责人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维护。

8.装载机应配备倒车影像、倒车雷达和倒车语音提示。

9.应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应同时进行喷淋作业,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

10.带式输送机应设防尘罩、钢结构全封闭型密封罩等防尘设施,确保货物输送过程处于密闭状态。挡风板、防尘罩、密闭罩应采用钢板、玻璃钢、彩钢板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不易燃材料,同时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七)堆场管理

1.堆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对货物进行分类分区堆放,在不影响货物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将同类货物进行并堆。垛堆留出适当垛距,便于人车进出和检查巡查。

2.货物堆放应为梯台垛型,棱角分明,坡面及垛顶平整,无明显凸出和凹陷,可分层堆放;垛堆成线成行、边线平直,且外侧在同一直线上,不同堆垛高度应保持一致。

3.取货作业时,应自一方向向另一方向呈平整切面取货,从堆垛底部依次铲运,并及时将周围的零星货物归拢并堆。取货作业完毕后,应将作业货垛断面取直、整理成型,保持余货垛型整齐。

4.采取防风抑尘网(墙)的堆场,应同时采取苫盖、喷淋措施,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堆料长时间(1天以上)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苫盖。

5.临时性废弃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废弃物堆场,应制定清除计划;废弃物清除前应在周界建立防风抑尘墙或在表面种植植物。

6.堆场场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二次扬尘。所有搅拌、粉碎、筛分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堆场内进行装卸、倒运等作业时应采取抑尘措施。

7.堆场外撒落的物料及时收集清理,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8.加强对抑尘设施、喷淋冲洗装置及在线监控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9.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完善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对扬尘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控系统、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应急管控等情况进行记录。

五、现有堆场的改造

1.位于重点区域的各类现有堆场,限期在2021630日前完成改造。所有粉体物料应全部采用筒仓、料仓或其它全 封闭性仓库进行堆放;颗粒物料、块体物料应采用半封闭仓库、防风抑尘网(墙)进行堆放,同时采用喷洒水、喷洒抑尘剂、干雾抑尘等措施。

2.位于一般区域的各类现有堆场,限期在20211231 日前完成改造。所有粉体物料至少应采用半封闭仓库、防风抑尘网(墙)进行堆放,同时采用喷洒水、喷洒抑尘剂、干雾抑尘等措施;颗粒物料、块体物料要采用防尘网、防尘布覆盖。

3.所有堆场采用覆盖措施时,在非作业情况下覆盖率应达到100%

 

附件:1.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2.专业名词定义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4  

 


附件1: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

标准分类

1

安全环保手续

企业应开展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

强制条款

安全环保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强制条款

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未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生产。

强制条款

不得超范围从事任何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活动。

强制条款

2

防风抑尘

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

为最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应尽可能实施全封闭。

持续推进条款

禁止露天无遮挡、无喷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方式堆存物料,国、省控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港口、码头、铁路、国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得有露天堆场。

强制条款

封闭式料场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抗风、抗压、抗爆要求,同时要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防尘、消防、安全监 测等设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堆场封闭应采取全方位封闭措施,对于受运输、生产配套设施等制约无法全封闭的堆场,也应最大限度进行三侧封闭。

持续推进条款

封闭式料场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业建设资质,施工过程中应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应有安全组织措施,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持续推进条款

对有防火、防爆和通风要求的堆场(如堆煤场),封闭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围墙可采取实体墙与防风网、通风口相结合的方式:实体墙不低于堆场(檐高)的70%且不低于料堆场高度,通风口高度不超过堆场(檐高)的15%2米(取二者中小值);根据需要,侧墙上可设置通风窗户,方便开启。

持续推进条款

封闭料棚应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应覆盖整个料堆。如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会发生变化,堆场应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持续推进条款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

标准分类


防风抑尘

密闭料仓或封闭料棚

封闭料棚进出口应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应保持关闭状态。

持续推进条款

防风抑尘网(墙)

现有企业应在场界或堆场四周设置抑尘墙(相邻企业抑尘墙应有效连接,厂界之间无道路、水路通行的,可不设置)。

强制条款

防风抑尘网材质主要包括金属板、复合材料、玻璃钢。建设单位应根据地区风速、腐蚀条件、工程投资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防风网材质。

强制条款

严禁使用彩布条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材料作为网面材料,防风网宜设置距堆垛23倍堆垛高度距离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1倍堆垛高度;防风网底端应设置防溢座,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持续推进条款

建设单位应根据防风网庇护范围确定防风网高度,在庇护区内最高堆垛高度1.11.5倍内选取,同时防风网高度应不小于庇护区垂直防风网方向长度的1/25;最佳高度为庇护区长度的1/15。若堆场超过有效庇护范围,应加高防风网或安装多组防风网。

持续推进条款

为防止堆场内物料外溢,防风网下部可设置1.21.5米的实体挡墙。

持续推进条款

抑尘墙开孔率以2050%为宜,最佳开孔率为30%40%

持续推进条款

3

苫盖

堆料应随时保持全部苫盖,苫盖面积不得小于料堆表面面积100%,苫盖物采用绿色。

强制条款

苫盖物应具备重物压实和固定物拴牢等固定措施,做到刮风不开,避免风力导致苫盖破损及料堆裸露。苫盖接口应紧密,接口处互相叠盖,不留空隙;表面应拉挺、平整,避免折叠和凹陷。

强制条款

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打开苫盖进行装卸、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强制条款

对废弃苫盖的物料不得随意丢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做好存储、处置。

强制条款

4

车辆冲洗

码头、堆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对出场车辆实行一车一冲洗。

强制条款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

标准分类


车辆冲洗

清洗范围须覆盖车体两侧高1.5米以下部位及整车底盘,严禁带尘带土上路。

强制条款

冲洗场地四周应设防溢座、导流渠、收集池、沉砂池等设施,确保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强制条款

5

喷淋

堆场应配备自动喷淋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所有料堆存放地面及作业面,喷洒均匀,喷洒设备扬程、射程半径、回转角度、仰射角等应满足抑尘要求,鼓励使用料堆表层、防风网、庇护区、固化抑尘剂等喷淋抑尘措施,在满足生产要求和物料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物料含水率。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等抑尘措施。

强制条款

码头吊抓斗、滑板等固定式装卸设备应设置喷淋装置,在装卸作业时同步开启喷淋设施。

强制条款

喷淋频次应确保料堆潮湿,大风和重污染天气应増加喷淋频次和喷水量。

强制条款

配套建设具备数据记录功能的喷淋系统;喷淋系统记录并储存喷淋频次、喷水量、喷射压力等技术参数;数据保留时间不少于30天。

持续推进条款

在喷淋过程产生污水的应同时设置污水回收池、污水处理装置。

强制条款

6

运输管理

物流运输企业要建立车辆信息化监测系统,对所有散货运输车辆安装GPS和行车记录仪,实现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车内影音实时监测。

强制条款

物流运输企业要由适应自身规模的固定停车场地,严禁在道路上随意停放;严禁随意倾倒车厢内清理的残料。

强制条款

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车辆槽帮上沿以下15cm,不得出现敞篷运输。

强制条款

货物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速。堆场物料水上运输必须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全覆盖。

强制条款

物料装车过程中应采取喷淋、覆盖或其它抑尘措施;使用传输带输送的,传输带、转载点和卸载点应当密闭。

强制条款

堆场进岀口处以及与主干道相连、大宗物料运输的堆场周边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保证长期保洁。

强制条款

堆场周边道路有破损路面时,堆场负责人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维护。

强制条款

装载机应配备倒车影像、倒车雷达和倒车语音提示。

强制条款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

标准分类


运输管理

应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传输物料,易起尘物料传输过程中应同时进行喷淋作业,最大限度抑制扬尘污染。

强制条款

带式输送机应设防尘罩、钢结构全封闭型密封罩等防尘设施,确保货物输送过程处于密闭状态。挡风板、防尘罩、密闭罩应采用钢板、玻璃钢、彩钢板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不易燃材料,同时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持续推进条款

7

堆场管理

堆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对货物进行分类分区堆放,在不影响货物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将同类货物进行并堆。垛堆留出适当垛距,便于人车进出和检查巡查。

强制条款

货物堆放应为梯台垛型,棱角分明,坡面及垛顶平整,无明显凸出和凹陷,可分层堆放;垛堆成线成行、边线平直,且外侧在同一直线上,不同堆垛高度应保持一致。

强制条款

货物堆放应为梯台垛型,棱角分明,坡面及垛顶平整,无明显凸出和凹陷,可分层堆放;垛堆成线成行、边线平直,且外侧在同一直线上,不同堆垛高度应保持一致。

强制条款

取货作业时,应自一方向向另一方向呈平整切面取货,从堆垛底部依次铲运,并及时将周围的零星货物归拢并堆。取货作业完毕后,应将作业货垛断面取直、整理成型,保持余货垛型整齐。

强制条款

采取防风抑尘网(墙)的堆场,应同时采取苫盖、喷淋措施,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堆料长时间(1天以上)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苫盖。

强制条款

临时性废弃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长期废弃物堆场,应制定清除计划;废弃物清除前应在周界建立防风抑尘墙或在表面种植植物。

强制条款

堆场场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二次扬尘。所有搅拌、粉碎、筛分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堆场内进行装卸、倒运等作业时应采取抑尘措施。

强制条款

堆场外撒落的物料及时收集清理,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堆场外四周路面进行清扫,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强制条款

 

大丰港物流中心堆场扬尘防治实施指南标准分类表

 

序号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

标准分类


堆场管理

加强对抑尘设施、喷淋冲洗装置及在线监控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强制条款

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制,完善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对扬尘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在线监控系统、运输车辆进出冲洗、应急管控等情况进行记录。

强制条款

备注:其中强制要求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持续推进要求应在今后3-5年取得较大进展。

 

 

 

 

 

 

 

 

 

 

 


附件2:

 

专业名词定义

 

1.堆场扬尘:指各种工业料堆(如煤堆、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装卸、传送等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2.堆场封闭:对堆场设置顶棚和围墙以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的措施;包括料仓、料棚、料库,料棚主要为条形堆场和圆形堆场等。

3.防风抑尘网:利用空气动力学原理,按照实施现场环境加工成一定几何形状、开孔率和不同孔形组合挡风抑尘墙,是由地下基础、支护结构、挡风板(网)和防溢座组成可用于降低风速和起尘量的堆场围护结构。

4.喷淋:将具有足够压力的水均匀地喷洒到煤堆、料渣堆等堆料表面,有效地对堆场进行加湿、防尘、固尘的一种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5.重点区域:国、省控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围3公里范围,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生态保护区等区域。

6.—般区域:除重点区域外的其它区域。


(此页无正文)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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