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园区、部门,各村(社区),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港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同城 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柏 健 管委会副主任
杜卫国 管委会副主任
陈玉凡 管委会副主任
缪存美 集团公司总裁
成 员:单激文 区境外招商二局局长
夏 伟 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主任
吴慧露 大丰港物流中心管理办主任
顾洪林 特钢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主任
刘 飞 党政办主任
郑桂文 财税审计局局长
李亚庆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继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包卫东 社会事业局局长
柏建荣 港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森权 城市管理局局长
郝圣响 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园管理办副主任
李 军 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益军 集团公司董事
王长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局长
焦国祥 大丰港预防保健所所长
朱 坚 大丰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卢 波 王港边防派出所所长
张 辉 大丰港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姜龙翥 港区纪检监察干事
骆伯松 海湾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许旭峰 王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龙刚 南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 飞 海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区社会事业局,由包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长华、王继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单位、部门安排人员兼任协管员,同时兼任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工作的协管员(具体名单附后),协同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港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制定港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纳入港区各园区、中心、部门和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
2.明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分析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为开展该项工作创造条件。
3.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检查、督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综合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综合协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体系建设。
6.建立健全各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种资料和台账,制定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拟定相应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应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7.做好上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职责
负责严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加强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单位的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查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市 场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备案,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全面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家宴登记备案管理,做好家宴备案指导工作和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抓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运输、处置、服务企业的监管;组织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重大事项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工作;加大对占道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执法力度,及时完成各项食品安全整治,防止群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督检查信息。
(三)社会事业局职责
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率。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加快推进村(社区)现代农业发展,带动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建设。依法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食用;建立完善养殖、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记录、管理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环节。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协同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边防派出所、城管局等单位,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重大事项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工作。
(五)党政办、财税审计局职责
根据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考核要求,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港区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投入,将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港区财政预算,年度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经费满足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六) 各园区、中心和村(社区)工作职责
按照辖区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负责的工作原则,负责监管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安全,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病死畜禽肉上市,及时排查整治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负责监管辖区内餐馆、食堂、商超、药店、医疗卫生机构等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门店,确保不出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和劣质医疗器械,保障群众健康。
(七)边防派出所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行政执法,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违法案件的侦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危害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八)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在各自条线工作过程中协助开展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饮用水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协管员名单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
安全管理协管员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安委会办公室 | 赵全民 | 15862075987 | |
2 | 城市建设中心 | 任婷婷 蒋梓铭 | 13901412387 13861411824 | |
3 | 南区管理办 | 黄玉玲 张海峰 | 13813417125 13914699608 | |
4 | 北区管理办 | 任 叶 | 15950323721 | |
5 | 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 | 蒋 龙 盛爱兵 | 15261951688 13851011107 | |
6 | 物流中心管理办 | 花 卫 | 15851015889 | |
7 | 社会事业局 | 姜 敏 | 13814306133 | |
8 | 王港居委会 | 许旭峰 | 15061606888 | |
9 | 南新村居委会 | 李龙刚 | 13912529670 | |
10 | 海港、海湾居委会 | 骆伯松 黄旭彬 | 18361611366 15365700808 | |
11 | 港区预防保健所 | 焦国祥 | 13770283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