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21-07757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1-09
文号 大政复〔2021〕7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康居幸福里”命名的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广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予命名康居幸福里”名称的请示》收悉。经区民政局初步审核,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人民政府《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精神和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政府原则同意你公司草庙镇川东街北侧、德川路东侧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康居幸福里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界为准。

二、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务必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 17733-2008)设置地名标志和门、楼牌。

特此批复。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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