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院,委各科、室、中心、站:
现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党委落实区委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清单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卫健委党委
落实区委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巡察
反馈清单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6月5日,区委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清单,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了我委化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细化整改任务,通过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果断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建军
副组长:陈 玲、沙文彪、叶海涛、常春贵、杨维平、
冯天明
成 员:韦爱华、韦 莉、智 军、王锦忠、王 静、
单长云、施卫东、顾卫东、余娟娟、朱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叶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小军、王斌、高莹为工作人员。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召开部署会议,制订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启动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向巡察组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部门履行职责有所欠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未提及医疗卫生机构涉及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及时部署、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把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涉及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危化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叶海涛
责任科室:委安监科、委医政科、委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各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对上级督导组反馈问题的督查推进力度上还有欠缺,工作措施不够细实,举一反三不够。《全区卫健系统贯彻落实盐城市第二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只制定下发了方案,无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台账资料。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上级交办、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隐患,形成问题隐患清单,集中整治攻坚,全力推进整改任务完成;整理完善《全区卫健系统贯彻落实盐城市第二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相关整改措施的佐证材料,形成台账资料的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叶海涛
责任科室:委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各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三)专项监管治理工作不实不细,相关检查记录不够详实。转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仅直接转发市里方案,未有针对性的制定区级方案,下级单位也未按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下级单位仅排查上报了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数量,无监管情况排查和存在的问题,工作存在不深入、不实、不细现象;大卫健[2019]87号关于印发《区卫生系统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大丰区西团镇卫生院的工作方案与上述大卫健[2019]87号通知内容基本相同,原文抄袭;大丰区西团镇卫生院“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方案未根据卫健委大卫健[2019]54号文件精神,提出对危化品的管理要求,且其专项行动方案内容文不对题。
整改措施:按照市卫健委和区安委会关于危化品综合治理的要求,细化落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各医疗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危化品综合治理方案;督促各医疗单位认真对照通报所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细致检查本单位各类活动方案和相关软件资料,同时委机关将加大对各单位软件资料检查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上级交办、委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做好现场复核记录,实行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叶海涛
责任科室:委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各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医废处置存在安全隐患。医院危险源管理不够到位,系统内发生过污废处理站爆震事故。
整改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医疗卫生机构内危险源列出清单,明确危险源所在部位、存在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完善危化品使用台账,详细列明危化品出入库时间、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姓名等;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的专项督查力度,增强督查的专业性和覆盖性,从部分单位抽调保卫科、药剂科等专家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医疗单位危化品、医废处置等开展全面督查。
责任领导:沙文彪、叶海涛
责任科室:委医政科、委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各民营医院。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整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卫健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和业务部门的整改落实,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明整改纪律。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情况每月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汇报交流,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将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一点带面,把反馈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查整改规章为契机,坚持将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补齐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中的“短板”,巩固好整改成果,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