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39012641Y/2020-0872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8-24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五常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分局:

秋学期开学在际,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严防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五常法”专项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学校食堂“五常法”专项检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最大程度地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区域:全区所有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500米以内的范围。

(二)检查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餐饮类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店(摊点),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食品店和食品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加工点、小作坊等。

(三)检查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学校是否按照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分局对未落实“五常法”管理措施的学校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内容。严格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许可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按要求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二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三是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每日晨检是否执行到位等,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四是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对食堂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清洁消毒,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是否配备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检查确认及清洁工作。五是食品加工操作情况。重点检查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食堂各岗位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操作,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六是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如:亚硝酸盐、小作坊食品、外购熟食、半成品等);对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购进猪肉时要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和肉质检验合格证明;购进牛、羊、鸡、鸭等其他畜禽肉时要索取检疫合格证明。检查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七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达到“五专”要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八是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餐饮具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是否符合规定等。九是食品安全自查和相关电子台账记录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常规自查、全项自查和专项自查,自查台帐记录是否齐全,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常使用食安通APP做好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人员晨检、食品留样等相关电子台账记录。十是宣传教育情况。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主动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

3、学校及周边“三小”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等重点地区和单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商店(或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商店(摊点)的证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所经营食品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小饭店有无相应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落实情况,有无使用过期、变质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原料加工食品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826日至9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分局要把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强督查,务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各分局要督促学校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和抽检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推进“执法通”使用,实现智慧化监管。各分局要按照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的要求,规范操作使用好“大丰执法通”执法终端。各分局要在手机执法通APP专项检查待办栏目中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2020年秋季学校食堂五常管理评估检查”两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实时上传检查的相关内容,确保每家学校检查信息真实准确;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检查记录通过手机执法通APP的日常检查记录实时上传检查的内容。

(四)推进“五常法”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各分局要按照“五常法”管理的要求,督促学校做到“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结合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五常法”管理工作,促进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五)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各分局要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十大要点》等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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