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0-0878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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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试行基层医疗卫生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落实基层医改重点任务,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活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省、市、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和基层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等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对试行基层医疗卫生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统揽,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卫生人才队伍壮大的薪酬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为推进基层首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激励引领。通过实施协议工资制,突破单位内部既有分配制度限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调动骨干人才的积极性,激励全体卫技人员形成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

2、统筹兼顾。实施协议工资制要与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内部绩效考核等改革同步推进,兼顾单位整体效益、绩效工资水平、外单位同类人员薪酬等因素,统筹确定。

3、稳步推进。坚持循序渐进、好中选优、分步实施,率先把开拓意识强、业务水平高、业绩持续好、群众公认度优的医务人员纳入试点。坚持宁缺勿滥,不盲目攀比,不脱离实际,确保预期效果。

4、动态调整。强化对协议工资制执行情况的监测,建立健全评价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形成科学考评、公平公正、能进能出的选才用才新举措。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医务人员,优先将本期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省市优秀基层医师、特色科室建设带头人或者具体负责人纳入实施范围,重点向临床、中医、口腔、影像等专业倾斜。

2、医共体牵头医院选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一年后仍继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协议工资水平

协议工资参照上年度本人实际薪酬水平、各项补助金额、骨干人才实际贡献、外地同类人员待遇水平等综合确定,确保年协议工资总量在核定绩效工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原则上达到单位人均工资的150%-230%以上。除新增政策性补助外,原则上不得在协议工资外发放其他费用。

(三)实施流程

各单位班子会议结合实际,研究纳入协议工资的人选,组织人员进行测算,确定协议工资总量水平,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书(附件1),协议工资原则上一年一定,报区卫健委、人社局备案(附件2)。协议工资可采取按月预发,年底考核结算的办法发放。

(四)终止情形

协议期满,不再执行协议工资制的;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不能继续执业的;不服从单位管理的;发生重大纠纷或事故导致单位重大损失的;上级政策调整致本办法不能继续执行的;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新机制,明确协议岗位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实现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

2、开展“个人订制”系统化培训。各单位要根据人才特征,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力度,在人才进修、学术交流、学历教育、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3、拓宽人才发展职业前景。对实施协议工资制的人员,各单位在职称聘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参与政治活动、社会兼职等方面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子女入学、配偶工作安排、公租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

4、积极创设人才发展平台。对实施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对入选省、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落实相关奖励政策;对新建成省、市基层特色科室的单位分别给予80000元、50000元的奖励,为骨干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坚持多学科发展齐头并进,带动单位整体能力提升,为提高其他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创造条件。

5、建立健全科学评价办法。各单位建立协议工资人员专门考核评价办法,将服务人次、新技术开展、查房带教、质量管理、务实性研究、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点评价指标,严禁将业务收入、检验检查、床位费等指标与考核挂钩,加强动态监测,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对推行协议工资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系统谋划、量力而行、统筹推进,确保协议工资制顺利、平稳、有序开展。

2、强化宣传。要通过召开多种形式会议,宣传协议工资制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推进措施,凝聚单位内部最大共识,说服职工不害“红眼病”,形成对骨干人才众星捧月的氛围。要加强对骨干人才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名医效应,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群众的吸引力。

3、加强监测。区卫健委、人社局将加强对推行协议工资制的指导,及时总结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将协议工资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开展日常监测,每年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流于形式、消极应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骨干人才工资协议书

2、协议工资制人员备案表

3、协议工资制人员信息汇总表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日

 

 

  

附件1

 

骨干人才工资协议书

 

甲方: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活力,根据区人才强基工程和省、市关于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最低工资待遇     元/月(人民币)(按现行工资标准,档案工资为其保底工资)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度,承担骨干人才应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带教、培训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95%以上。工作业绩及服务人次在同科室处于领先。积极创建省市级特色科室。

三、乙方每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2项,填补本院空白,达到区内先进水平,创造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乙方必须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年度完成家庭医生签约人数在本单位团队中领先,健康教育讲座主讲不得少于10个课时。

五、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由    年    月    日 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

 

乙方:         签名:             签订日期:

 

 

 

附件2

 

盐城市大丰区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协议工资制备案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职务

工作单位

工作简历

2019年报酬(元)

工  资

各种津补贴

年协议工资水平

发放形式

协议期限

签订协议时间

本人签名

单位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健委意见

区人社局意见

 

 

附件3

 

盐城市大丰区基层卫生骨干协议工资制人员信息汇总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人员类别(省骨干/市骨干/特色科室带头人)

年协议工资总额

协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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