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29938L/2020-0899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7-30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行政执法主体

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16楼

二、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1.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9.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1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6.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17.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三、程序

1.现场检查、复查。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问题处置→整改复查。

    2.行政处罚。

     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必要时进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执行。

 

 

    3.行政强制。

             、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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