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0000536B/2020-12955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 发文日期 2020-05-25
文号 大港管〔2020〕9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园区、各中心、各部门,各村(居),集团公司:

经港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港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名称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  功  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柏  健  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杜卫国  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树宏  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缪存美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单激文  区境外招商二局局长

夏  伟  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主任

吴慧露  大丰港物流中心管理办主任

顾洪林  特钢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  飞  港区党政办主任

郑桂文  港区财税审计局局长

宋云保  港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忠明  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包卫东  港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贾玉辉  港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  飞  港城管理办副主任

郝圣响  新能源淡化海水产业园管理办副主任

高  翔  港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长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局长

焦国祥  大丰港预防保健所所长

朱  坚  大丰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张  辉  大丰港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姜龙翥  港区纪检监察干事

宋森权  海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许旭峰  王港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龙刚  南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区社会事业局,由包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长华、刘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园区、各中心、各部门以及村居社区安排专人任协管员,同时兼任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工作的协管员(具体名单附后),协同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组织协调全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制定全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纳入港区各园区、各中心、各部门、村居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

2.设立专门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分析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为开展该项工作创造条件。

3. 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 综合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 综合协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体系建设。

6. 建立健全各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种资料和台账,制定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拟定相应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应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7. 做好上级政府和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职责

负责严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加强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单位的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查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备案,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全面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家宴登记备案管理,做好家宴备案指导工作和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抓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手机、运输、处置、服务企业的监管;负责组织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重大事项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工作;加大对占道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执法力度,及时完成各项食品安全整治,防止群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的监督检查信息。

(三)社会事业局职责

港区社会事业局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素养和基本知识知晓率。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加快推进村(居)现代农业发展,带动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建设。依法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食用;建立完善养殖、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记录、管理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环节。

(四)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协同港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边防派出所、城管局等单位,对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重大事项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事故的督察督办工作。

(五)港区党政办办公室、财税审计局职责

根据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考核要求,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港区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投入,将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港区财政预算,年度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作经费满足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六) 各园区、各中心,村居社区工作职责

按照辖区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负责的工作原则,负责监管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安全,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病死畜禽肉上市,及时排查整治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负责监管辖区内餐馆、食堂、商店、药店、医疗卫生机构等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门店,确保不出现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和劣质医疗器械,保障群众健康。

(七)边防派出所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行政执法,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违法案件的侦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危害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

(八)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充分发挥部门间的协同作用,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在各自条线工作过程中协助开展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饮用水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管

理协管员名单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

安全管理协管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姓  名

联系方式

备注

1

安委会办公室

袁志洪

13770233196


2

城市建设中心

任婷婷

13901412387


3

南区管理办

黄玉玲

张海峰

13813417125

13914699608


4

北区管理办

刘雪梅

13615169135


5

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

蒋  龙

盛爱兵

15261951688

13851011107


6

物流中心管理办

陈壁靓

花    卫

13851018735

15851015889


7

社会事业局

姜    敏

13814306133


8

王港居委会

许旭峰

15061606888


9

南新村居委会

李龙刚

13912529670


10

海港、海湾居委会

顾海科

18361611366


11

港区分院、预防保健所

焦国祥

13770283969


 


(此页无正文)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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