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20-0986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6-10
文号 大交委〔2020〕1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0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常规工作打基础、基础工作创特色、特色工作强品牌”的总体思路,坚持守正创新基调、突出纪法教育重点、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在交通“3+1”重点工程、行业监管、行政执法、道德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加强政治学习、党性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力争实现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更自觉、服务大局更主动、贴近实际更紧密、引导舆论更有力、应急宣传更迅速、报道内容更引人,全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加快发展、服务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氛围,创造更加务实担当的内生动力。

一、宣传教育主题

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相关举措,集中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教育、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重点宣传“3+1”交通工程、行业监管、行政执法、道德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的党风廉政教育与作风建设工作,以及无私奉献投身交通事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

二、宣传教育重点

今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纪委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突出关键时间节点与日常党风廉政教育,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领域,着重做好七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部署,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主题宣传。加大“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力度、宣传广度、学习深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和理解,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宣传区委全会、区政府的重要决策、惠民举措,以及本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全会精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反腐倡廉工作宣传。以勤政廉政为基础,紧扣“510”,重抓中秋元旦春节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力求在中央级媒体有突破、省级媒体纵深度、市级媒体头版大篇幅宣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特色亮点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加大素材挖掘力度,围绕保障“三大攻坚战”、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工作成果进行宣传,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绩、成功做法。

(三)探索“定向”警示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关键少数”,狠抓“特定人群”,分层分类实施精准警示教育。探索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岗位、热点岗位、行政执法等不同岗位、不同人群的警示教育模式,重点突出精准性、差异性。充分利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化“反面教材”教育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四)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学习党内法规、宣传处分《条例》,贯彻行为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成效明显有特色。紧扣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纪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围绕亲清政商关系、青年干部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级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五)纵深开展特色教育。深化“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围绕规范廉洁行使公权力,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进一步排险点、险种、险象,降低履职风险。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分类别细化制度,增强操作性,强化追责问责要求,做到任前必考、事前必谈、工前必诺、节前必警。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课,以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为教育重点,强化教育工作。各单位要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注重早发现、早处置、早提醒、早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六)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利用曝光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运用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风问题典型案例,用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教育大会,借助群团力量做细、做实、做深警示教育。紧扣“家风助廉”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各异的家庭助廉倡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携手家人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

(七)强化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培植文化土壤,丰富文化内涵,拓宽专线内容,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因素的挖掘力度,组织参观我区红色资源、廉政资源,挖掘廉洁文化元素,组织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廉政书画笔会;组织国学专题学习,传递清廉价值,涵养清风正气。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开展廉政文艺作品创作、征集、展演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科室)要高度重视今年宣传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向省、市、区党报党刊等指定媒体投稿,按照条线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及时报送相关新闻信息宣传稿件,确保考核不失分,争取多加分。各单位要及时提供工作动态信息,确保2020年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各单位(部门、科室)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宣传重点,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努力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影响力,积极为交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坚持根本原则,准确把握宣传工作的导向性。各单位(部门、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集中力量展示交通重大成就和突出典型的宣传报道,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时代风尚,弘扬社会正气,巩固壮大积极健康的主流舆论。要坚持服务中心原则,必须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时间节点,围绕重大主题,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各条战线的新做法、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坚持宣传工作“一盘棋”,树立“全员宣传”意识。各单位(部门、科室)要确定1至2名政治理论素养高、文字功底扎实、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宣传信息报送。要通过跟班学习、交流研讨、外出取经等方式,不断提高宣传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奖惩制度化,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在年度考核、评优表彰等方面加重考评权重,对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不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局办公室将配合区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对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并在交通系统通报批评。

 

附件1:2020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考核指标计分细则

2:2020年党风廉政宣传稿件采用任务分解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610

附件1:

2020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考核指标计分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组织领导(5分)

1、健全机制

2分)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班子成员负责该项工作(1分)。

2)建立健全大宣教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订修订相应工作办法(1分)。

2、工作部署

3分)

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重点工作内容,有计划推进年度工作,班子会议定期研究宣教工作(3分)。在市以上会议交流宣教工作经验加5分,区级加3分。

二、

新闻宣传

45分)

1、队伍建设

2分)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按时按要求报送新闻用稿统计情况(2分)。

2、新闻用稿

 40分)

1)国家级用稿(15分)。采用1篇,得基本分15分,每增加1篇加20分。

相关考核媒体见备注

2)省级用稿(8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用稿1篇,得基本分8分,每增加1篇加3分。

3)市级用稿(7分)。盐城电视台清风盐城栏目采用1条,3分;《盐阜大众报》头版、镜鉴专版用稿1篇,3分;《盐城镜鉴》网站、微信用稿1篇,3分。盐城电视台清风盐城栏目、《盐阜大众报》头版及镜鉴专版用稿每增加1篇加2分。

4)区级用稿(10分)。报刊、杂志用稿2篇,5分;网站、微信用稿2篇,5分。

3、宣传活动

2分)

按规定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分)。结合实际,自主策划专题宣传活动,每开展1次加3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访谈类节目,每1次加2分。

4、舆情处置

1分)

制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做到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妥善处置涉纪涉腐网络舆情(1分)。因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负面影响的,每发生1起扣5分。

2020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考核指标计分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三、

廉政教育

30分)

1、纪法教育

10分)

1)将党章党规党纪列为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部署(4分)。

2)多途径、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教育,确保全覆盖;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性廉政纪法知识闭卷测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讲授专题党课不少于2次(6分)。

2、警示教育

13分)

1)开展定向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5分)。

2)认真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成效明显有特色(5分)。规定动作每少1项,扣1分;自选动作每增加1项,加1分。

3)抓好节日期间等关键节点警示教育(3分)。紧抓端午、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和重要关口,强化纪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每少1次,扣1分。

3、特色教育

7分)

1)深化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围绕规范廉洁行使公权力,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进一步排险点、险种、险象,降低履职风险(3分)。

2)持续深化四前廉政教育制度(4分)。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做到任前必考、事前必谈、工前必诺、节前必警。每少1次,扣1分。               

 

2020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考核指标计分细则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四、

廉政文化(20分)

1、载体建设

5分)

各单位要利用各类载体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各具特色的廉政教育载体(5分)。

2、文化活动

7分)

1)利用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4分)。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每增加1次,加1分。

2)积极参加市、区级廉政文化活动;配合做好廉政文艺巡演,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代表观看演出(3分)。参加市、区级廉政宣教活动评选,获一等奖分别加5分、3分,二等奖分别加3分、2分,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其他奖项分别加1分、0.5分。

3、文艺作品

4分)

组织制作原创廉政微视频、微电影、廉政漫画、公益广告或者组织开展其他廉政主题文艺作品创作(4分)。相关作品被上级纪委采用的,分别按中央、省、市级加20分、10分、5分。

4、家风建设

4分)

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教育大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携手家属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4分)。每年不少于2次活动,少1次扣2分。

五、

其他事项

统计上报

按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逾期报送,扣3分;材料弄虚作假,每发现1处扣1分。

台账资料

建立健全本单位完整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台账资料,按金丰廉韵logo+金丰廉韵•XX”格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完成扣2分。

 

备注:新闻用稿特指省市考核指定媒体刊用情况,各单位系统媒体用稿不列入统计。凡一稿多用的,以分值最高的媒体计算为1篇。

1. 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 省级媒体:《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群众》杂志、《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省纪委清风扬帆网、清廉江苏微博微信。

3. 市级媒体:《盐阜大众报》一版及镜鉴专版、盐城电视台《清风盐城》栏目、市纪委镜鉴信息网、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

4. 区级媒体:《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金丰廉韵杂志、网站、微信。

附件2:

2020年党风廉政宣传稿件采用任务分解表

 

单位(科室、部门)

媒体采用任务数

采用媒体

运管处

2篇/季度

新闻用稿特指省市考核指定媒体刊用情况,各单位系统媒体用稿不列入统计。凡一稿多用的,以分值最高的媒体计算为1篇。

1. 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 省级媒体:《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群众》杂志、《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省纪委清风扬帆网、清廉江苏微博微信。

3. 市级媒体:《盐阜大众报》一版及镜鉴专版、盐城电视台《清风盐城》栏目、市纪委镜鉴信息网、盐城镜鉴微信公众号。

4. 区级媒体:《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金丰廉韵杂志、网站、微信。

 

海事处

2篇/季度

航道站

2篇/季度

公路站

2篇/季度

综合所

2篇/季度

联合执法大队

1篇/季度

治超站、通港办

1篇/季度

沪丰大道项目办

2篇/季度

S226项目管理办

2篇/季度

盐通高铁项目办

1篇/季度

铁路办公室

1篇/季度

质监站

1篇/季度

农路办、养护办

1篇/季度

综计科

1篇/季度

法规科

1篇/季度

安全科

1篇/季度

港政科

1篇/季度

办公室

2篇/季度

 

注:1、各单位报送媒体和报刊的稿件,须同时报送局信息宣传办公室。邮箱(jsdfjtj@163.com),联系人:孙  瑶(QQ:707890853),联系电话:82030500,传真:82030148。

2、同一篇稿件被多家报刊、媒体采用的只算1篇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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