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20-0986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5-09
文号 大交委〔2020〕1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组织、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区纪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大纪发〔20206号)要求,结合交通实际,决定在全系统开展“510”警示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及我区纪委全会精神,以知敬畏、严自律、重廉洁、强作风为主题,扎实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知行合一、担当作为,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内容

“510”警示教育活动月从4月底起到5月底结束,活动期间,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510”警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1、精准实施警示教育。各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分层分类精准实施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查处的典型案例,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级别,牢牢抓住关键少数,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警示教育方式,进一步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开展实景警示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局党委将选择盐城市尚德昭廉廉政教育馆和区纪委明确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教育、艰苦创业体验教育、红色文化传承教育4条金丰廉韵廉政教育参观学习线路等廉政教育场所,组织系统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实景警示教育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另行制定)。各级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观学习线路。在活动对象上,要做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家属三个全覆盖,同时要将参观对象向公职人员身边人延伸。在活动内容上,把参观学习与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签订廉洁承诺、撰写廉政家书等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参观学习的教育效果。活动期间,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开展知敬畏、强作风专题教育。结合盐城市纪委下发的警示教育读本,各党组织要围绕整治作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这一主题深入开展讨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各单位党组织讨论记录由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审签具名后报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组,党组织下设党支部的,要层层级级组织讨论,讨论记录由所在支部书记审签具名后报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备案待查。

4、分层分类组织纪法测试。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岗位培训、星期六党校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廉政纪法知识,推进纪法学习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并以党组织为单位分层分类举办测试活动。515日前各单位要将测试结果报局党委。区纪委将随机抽取科级干部集中组织测试,测试结果在金丰廉韵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

5、观看第五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巡演。“510”活动期间,区纪委将举办以金丰廉韵清风随行为主题的第五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巡演,系统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观演,进一步增强廉政文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渗透力,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重要载体,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强化领导。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参与,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有序推进。要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探索特色警示教育方式,做到活动形式新颖、教育内容丰富、受教对象多样,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同时要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警示教育入心入脑。

3、强化宣传,造浓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本单位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要做好宣传报道组织工作,及时向区以上各类报刊网络媒体报送活动信息、特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4、严格督查,确保效果。“510”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驻局纪检组将进行督查抽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和问题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单位“510”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在529日前形成专题总结报局党委。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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