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39012641Y/2020-0873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14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事故的通知

各基层分局:

夏季即将来临,气温逐渐升高,夏秋季气温高、湿度大,食品容易腐败变质,细菌繁殖迅速,食物易受各种致病性微生物污染而引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同时5-10月份为食物中毒易发期、高发期、频发期。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有针对性地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物中毒和各类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夏秋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基层分局要充分认识到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重要性和夏秋季食品中毒事故防制形势的严峻性,针对夏秋季饮食消费特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结合辖区内餐饮业、小作坊等食品行业特点和监管实际,科学研判形势,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把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

各基层分局要落实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同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与风险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在全面检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础上,针对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风险隐患排查;要使用手机执法通APP开展检查并及时上传相关检查情况,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农忙季节将至,夏秋季是各餐饮单位接待升学宴、婚宴等集体聚餐的高峰期;另建筑工地和企事业食堂就餐人数众多,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也持续增加。为此,必须把接待集体聚餐的大型餐饮单位、集中配送单位、熟食卤菜制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等作为重点单位严格监督管理,以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河豚鱼、富含组胺类物质的青皮红肉鱼、四季豆、扁豆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餐饮具洗消为重点环节,细致认真地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的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迅速整改并依法严肃查处。要突出熟食卤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二次加工面包等高风险产品,深入开展无证小作坊、豆制品和熟食卤菜小作坊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酒类小作坊,深化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在镇(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家宴厨师培训、200人以上家宴现场指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在手机执法通上查看200人以上家宴流转情况,及时到现场开展检查指导,并在手机执法通上上传指导记录。

三、严格执法,规范经营行为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基层分局一方面要集中执法力量,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对隐患排查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的排查,强化对违法线索的汇总、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震慑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另一方面,在加强执法同时,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指导,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发放宣传画、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增强餐饮单位事故防控意识和知识技能;同时也要多渠道地向社会群众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健康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防控,强化应急管理

各基层分局要健全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值守。要督促所有餐饮单位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操作,清理各类病媒生物的滋生地,消除食物中毒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防控和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的专题培训演练,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本局《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要求,迅速开展信息报告、病人救治、现场检查、情况调查、现场控制等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要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的物资准备和知识准备,配足装备器材,始终保持战备状态,确保在第一时间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积极应对媒体,坚持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正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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