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安监办、各街道(区、园)安监机构,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宣传培训教育中心、督查室: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应急函(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pdf
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索引号 | 11320982741329938L/2020-08994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安监办、各街道(区、园)安监机构,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宣传培训教育中心、督查室: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应急函(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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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