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白驹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日
白驹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各级关于“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白驹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坚决杜绝一般以上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实现白驹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事故发生。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隐患产生。
三要坚持条块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村(居)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区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要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居)、各部门、各专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要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风险排查整治结果运用,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个村(居)。
(一)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近年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结合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涉及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冶金工贸、烟花爆竹、危废固废、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户外广告、加油站、商业场所、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宗教场所、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渔业、养殖业、农业机械、电力、铁路沿线、林业防火等25个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1、突出综合整治。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求实绩重实效,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全力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综合整治重抓四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政治责任不强的问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认识不深,没有守住安全红线等问题。二是重抓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整改闭环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整改闭环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等问题。三是重抓行政执法不严,追究不深的问题,主要是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长期“带病”生产,造成一些企业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对长期违法习以为常等问题。四是重抓安全监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展慢,信息化监管严重滞后,缺少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监控企业违法行为的手段,加之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2、突出责任落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责任落实重抓三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各级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和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区、镇安委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和下半年任务分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推动落实危化品经营和储存使用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重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部门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制定各岗位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类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重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抓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企业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中介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突出风险防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部署要求,切实把防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白驹镇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全面化解较大以上风险。风险防控重抓四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具体标准和政策措施缺失的问题。二是重抓重点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重抓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健全、私搭私建现象突出、安全隐患多,形成安全隐患风险的问题。四是重抓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停留在层层开会发文件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举一反三流于形式不触动根本等突出问题。
4、突出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依法治理重抓六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重抓行政执法不规范、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紧的问题。三是重抓事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问题。四是重抓事故调查处理不严格、问责追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五是重抓“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的问题。六是重抓企业“诚信缺失”、“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和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5、突出基层基础。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基础重抓四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不规范不健全、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和监管装备不足的问题。二是重抓安全监管队伍不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三是重抓安全生产宣传不精准、培训流于形式的问题。四是重抓监管信息化严重滞后、社会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安全技术使用推广缓慢、社会服务和安责险等市场手段偏离初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突出作风保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保障重抓五个方面问题。一是重抓党委政府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停留在口头多、落到行动上少的问题。二是重抓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书面、逐层递减的问题。三是重抓总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到位、偏离方向的问题。四是重抓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严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的问题。五是重抓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作风漂浮、推脱扯皮、应付了事、麻痹大意等问题。
(三)整治目标和措施
围绕企业本质安全有实质提升,属地和部门监管能力有本质改进,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有根本好转,力争从机制体制、能力建设、技术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有所突破,充分发挥专项整治行动作用。
重点落实以下15项措施:
一要建立镇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完成巡查“全覆盖”。
二要完善政府领导三班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三要建立健全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奖励机制。
四要推进镇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五要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
六要完善镇安委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监管“双向覆盖”和联动协调为目标的风险研判、协同执法和职责认定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提高监管效能。
七要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风险管控双重预防、小微事故规范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公示、主体责任履责信用评估等制度的落实,强化精准监管和分级管控,加大企业违法成本,营造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让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寸步难行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知责履责尽责。
八要建立全镇各行业领域风险排查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点、重大隐患见底可控。当前,紧密结合冬季和岁尾特点,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企业风险点进行深度排查,全面防控。
九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摸排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持续规范推动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确保一级重大危险源接入与区级有关部门同步完成。
十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重抓和统筹推进机制,重点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重大隐患问题的专项治理,以及城镇安全、园区安全、集镇安全和农村安全等区域性安全生产的系统治理工作。
十一要推进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执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
十二要建立健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中介机构报告内容评估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和行业企业相互监督等制度。
十三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强基工程,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
十四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在上级规划下完成我镇总体发展规划,积极配合上级关于整合企业、园区和监管部门信息资源的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加快推进燃气预警系统的安装使用,发挥相关监管平台的作用。
十五要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在抓好“三项岗位”人员、新上岗人员、“四新”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危险作业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专项教育培训。要制定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好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轮训、定期培训等规定,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养。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以下简称“镇专治办”),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区域、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各村(居)1月20日前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直接监管部门和单位审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村(居)分别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21日至9月30日)。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20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及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情况报送镇专治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2020年1月底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问题隐患的整改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各项问题隐患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分清哪些是政府层面的问题、哪些是部门层面的问题、哪些是企业层面的问题,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
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见附件2)于每月25日前报送镇专治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跟踪督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村(居),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镇专治办。2020年11月底,召开全镇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各责任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要强化问题整改。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四要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条线分管领导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落实到具体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从重严肃惩处。
五要强化协调联动。镇专治办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办主任兼任镇专治办主任,加强领导力量,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每周向镇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镇专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六要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设立“除隐患、保安全”专栏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1.白驹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
2.白驹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
附件1:
白驹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任务分工方案
1、寺庙等宗教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2、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危险化学品及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业与涉危化品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冶金工贸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工业与涉危化品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6、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7、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8、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9、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社会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0、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中负总责,民政办陈金祥为第一责任人。
11、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3、户外广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宗圣勇负总责,镇城管队陈竹传为第一责任人。
14、城镇燃气(含加气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5、地下管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宗圣勇负总责,村建中心卞旭辉为第一责任人。
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17、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生涛负总责,白驹水利站程旭权为第一责任人。
18、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生涛负总责,镇水产站宗平为第一责任人。
19、养殖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生涛负总责,镇兽医站朱金梅为第一责任人。
20、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生涛负总责,镇农机站王立民为第一责任人。
21、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中负总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赵国伟为第一责任人。
22、林业防火专项整治工作组。镇分管领导周生涛负总责,镇林业站陈存付为第一责任人。
2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负总责,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附件2:
白驹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 违法行为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 处罚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实行信用惩戒 |
(家) | (起)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人) | (起) | |
填报人: 审核人: 报送时间:
注:每月报送2019年12月初至当月累计数据。
白驹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总数 | 已整改事故隐患梳理 |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 已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 重大风险隐患具体情况 | ||||
(处) | (处) | (处) | (处) | 风险隐患 位置 | 风险隐患 内容描述 | 整改进展 情况 | 采取防控 措施 | 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限情况 | |
填报人: 审核人: 报送时间:
注:1.每月报送2019年12月初至当月累计数据;
2.重大风险隐患包括已完成整改和正在整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