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盐医保发〔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82MB19323449/2020-08491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大丰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16 |
文号 | 大医保发〔2020〕23号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盐医保发〔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