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8291246T/2020-089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3-1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全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和《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0〕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摸清我街道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街道“十四五”规划,有利于深刻揭示各类生产要素和经济内生动力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各村、各社区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主要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准确把握普查基本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普查行为。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二)聚焦质量控制。切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控制,使我街道普查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坚决防范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实时上报普查数据。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各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流程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出售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各村、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障必要的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收集处理工作安全顺畅快捷进行。

四、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动员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时间节点多。各村、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街道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积极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大中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站,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列入重点工作计划,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普查的组织实施。对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村、社区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好方案执行、数据处理、舆论导向等方面的预案。

(二)强化部门协同。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街道宣传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相关普查人口信息的事项,由派出所、三院、计生中心、城区计生办、社事办、民政办、村建中心、人社中心、金丰人社中心、黄海人社中心负责和协调。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计系统上下级之间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如在普查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纪委办负责协调和处理。

(三)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村由会计担任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落实普查经费。要根据本次普查的要求,切实解决普查所需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及时将普查经费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落实普查所需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在人口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普查机构要按照必须和节约原则,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五)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街道普查办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在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普查人员带着使命感和荣誉感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中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3日

 

 

附:

大中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孙素芳   

副组长邓颖峰   李凤玲   吴洪汛   周瑞祺   卢逢明   

成      邓翠华   嵇妙妙        王景华  

 陈          彭沿路        张瑞宏  

 谭秀琴   陆应槐   袁大胜   朱田华     

 缪亚鑫        掌小飞   丁长德   陈平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站,卢逢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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