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355069939C/2020-0878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11-04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区防保所,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民营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10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系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专项整治继续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区卫生健康委决定从2020年8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盐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以过硬作风和务实举措,力促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通过三年左右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有机融合,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完善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发现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大丰”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力量,确保把所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三)坚持条块结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全面排查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安全管理空白,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以医疗机构为重点,围绕两个专题和火灾防控、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后勤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开展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对江苏(盐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支部)理论学习干部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监管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片负责的单位安排全生产专题宣讲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发挥体平台作用,运用主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竞赛等活动重要内容;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完善警示提示、组织约谈、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履职报告、检查督导等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主体责任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处理、整改评估和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送学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安全管理人员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适时表彰奖励。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压实医疗卫生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省安委会《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和区安委办《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亲自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构建全院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充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制定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是推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健全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治理清单,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控,规范外包等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四是推动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强化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卫生健康单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电动自行车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要定期对所属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二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卫生健康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强化《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指导卫生健康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督促卫生健康单位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与消防业务融合,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二是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目录中明确卫生健康系统3大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评估,重点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整治重点:⑴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安全风险一张图;⑵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是否对卫生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管理,是否统一归口管理;⑶职能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负责,对危化品情况做到“一口清”,相关人员资质是否合规,安全常识是否掌握;⑷危化品库室是否符合等级设置,内部安全防护是否有效,是否落实双人双锁,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要求;⑸液氧站设置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⑹实验室管理是否正规,制度落实是否严格;⑺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存放与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多头管理使用问题,品种数量批次和进出库登记统计是否清楚;⑻日常检查巡查是否落实,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全系统危险废物一般指医疗废弃物、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等。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三是加强危险废物问题隐患整治。重点整治:是否核实医疗废弃物、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确保规范安全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是否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是否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是否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处置;医疗废弃物是否按委部署要求落实纳入信息监管平台管理;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是否符合规范。

(六)开展后勤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后勤安全管理。健全规范各类后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发挥网格长和网格员作用,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加强检查巡查,落实主要领导每半年检查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1次、职能部门每月检查1次,建立健全检查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系统性学习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勤安全管理指南》,卫生健康单位落实每年2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核,加强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培训达到100%,严格特种岗位管理,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基本应急处置能力。是集中整治后勤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卫生健康单位集中开展后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后勤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特种设备整治:特种设备性能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转,维保公司是否有资质,能否履行维保责任,定期维护保养和年检;特种设备工作人员能否达到100%持证上岗,有无违规操作现象;是否加大对老旧特种设备更新改造力度,严防“带病”运转。建筑施工整治: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擅自组织施工,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现象;⑶在建工地、装潢施工等作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加强对施工方的日常监管,用电、动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审核施工人员相应资质。既有建筑整治:是否加强危房和老旧建筑的安全管理,有无进行必要的房屋安全鉴定,对不符合居住和办公的建筑是否停止人员进入;对多次拆改、改变原使用功能的建筑内部结构稳固性是否加强安全监测,对监测存在明显问题的建筑有无采取相应整改措施;⑶既有建筑管理责任主体是否落实,资料档案管理部门是否明确,是否有专人管理,房产资料是否健全,是否建立管理台账。电力燃气整治:配电间(房)是否双回路电,有无备用机组,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规范,值班人员是否执证上岗,防护工具柜内设备是否齐全,有无维保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大型用电设备、变压器等是否加强管理,建筑物电路电线是否老化严重,户外电线是否杂乱无章,有无进行有效整治,有无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有无加强电瓶车充电统一规范管理,使用智能充电装置;是否加强食堂等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管理,有无安装燃气报警器,燃气灶具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掌握本单位使用液化气瓶数量,出租出借场所、员工宿舍有无违规使用液化气瓶问题。车辆管理整治:⑴公务用车是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管理;⑵各类公务用车和其他车辆是否定期组织技术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完好,不带故障出车;⑶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司勤人员教育管理,司勤人员证照是否相符,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七)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部署,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结合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完成矿山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四是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八)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卫健委部署,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专项执法行动。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8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8月)。区卫生健康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治办设在委安监科,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和宣传贯彻,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对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开小灶进行专项整治以及三年专项整治大灶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总结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整改成果、制度成果、政策成果、理论成果,表彰一批专项整治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单位实施方案,于2020年8月15日前报委专治办;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报委专治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告,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委专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委党委领导下,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建立联系点制度,落实分片挂钩帮带和检查督导要求。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挂钩联系点和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和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强化队伍建设。针对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专业人才缺乏的实际,立足自身加强人才培养培训。要配齐配强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大力将一批专业素养好、学历层次高、年轻有为、想干愿干的人才补充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要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特别是特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懂专业会管理专业队伍,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借助社会力量,聘请消防、危化等专家建立专家库,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五)强化问责问效。整治行动期间,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组织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方法加强追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单位和个人,按一票否决制度要求,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从重严肃处理,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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