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按照《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大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评定、公示,现认定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中心幼儿园等3所民办幼儿园为大丰区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依据《大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助学资金补助及其它相关扶持政策。希望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让在园幼儿真正享受到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发改委、财政局,利用年检、审计、督导评估、常规管理等方式,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工作。对有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下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擅自挪用财政资助经费、减少应有办园投入、违规乱收费等现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减少财政资助金额、停止专项资助、取消普惠资质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大丰区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