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20-0965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0-11-03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大丰区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按照《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大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区教育局、区发改委、财政局联合评定、公示,认定盐城市大丰区新丰中心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为大丰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依据《大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助学资金补助及其它相关扶持政策。希望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让在园幼儿真正享受到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发改委、财政局,利用年检、审计、督导评估、常规管理等方式,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工作。对办园行为不规范、保质量下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擅自挪用财政资助经费、减少应有办园投入、违规乱收费等现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减少财政资助金额、停止专项资助、取消普惠资质等方式,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大丰首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盐城市大丰教育局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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