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通各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2020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区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各执法单位已办结归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内容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具体标准参见省交通运输厅苏交法〔2020〕4号文印发的《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
三、方式步骤
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釆取自查自评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从2020年11月16日开始,到2020 年12月10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报送阶段(11月16日一11月21日)
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形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釆取书面材料(纸质盖章)和电子文档双上报方式(书面材料寄送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并附具评查规定期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目录(目录格式见附表), 于11月20日前报送区局法规处。
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本单位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展情况;2.本单位在案卷评查规定的期间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总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数、自查的案件数、发现的问题数和被认定为不合格案卷的案件数;3.本单位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方面的主要特点;4.通过自查发现本单位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二)集中评查阶段(11月21日一11月28日)
区局将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制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小组,从各单位提供的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逐项记录每个被查案卷的存在问题,逐卷打分。
(三)反馈整改阶段(11月28日一12月10日)
区局根据评查结果,结合报送的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通报评查结果。有关单位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并向区局报送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本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范畴。
联系人:徐干春,联系电话:82030128。
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4日